平潭综合实验区检察院副检察长江莉:改革创新驱动平潭检察转型升级

2020年06月22日17:15  来源:人民网-福建频道
 
用好涉台检察联络员架起与台胞台企的“连心桥”。平潭综合实验区检察院供图
用好涉台检察联络员架起与台胞台企的“连心桥”。平潭综合实验区检察院供图

近年来,平潭综合实验区检察院主动顺应检察工作转型发展和实验区检察院转型升级,擦亮具有平潭特色的创新品牌,闯出了独具特色的创新路径。围绕检察改革创新,记者采访了平潭综合实验区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江莉。

记者:改革创新越来越成为平潭开放开发和检察工作转型升级的共识,区检察院特别强调改革创新主要是出于什么考虑?

江莉:刚才提到“转型升级”,这是2016年6月实验区检察院成立以来一直致力实现的目标,通过改革要实现“两个转型”:一个是检察工作的转型发展,一个是区检察院的转型升级。区检察院正处在转型升级的关键时期,不仅是机构规格和人事管理的升级,更重要的还是检察业务的升级,改革创新是我们常抓不懈的重要法宝。具体来说,就是要坚持“一岛两窗三区”战略定位,擦亮富有平潭特色的涉台、自贸、海洋生态等特色检察品牌。

记者:平潭综合实验区因台而设、因台而特,近年来区检察院在打造涉台检察品牌方面有哪些新作为新成效,请您介绍下?

江莉:推动两岸融合发展,建设两岸共同家园,始终是平潭的初心和使命。坚守初心使命,检察机关在两岸法治融合上先行先试、在法治护航上担当作为,擦亮富有平潭特色的“护融促通”涉台检察品牌。率先推出平潭检察惠台“16条”措施,设立涉台检察联络室、聘请13名涉台检察联络员,拓宽台胞参与检察工作渠道,深层次推进了两岸融合发展。我们还着力创新“121”涉台法治服务平台,即“一坛”“双线”“一园”。“一坛”即融合法治讲坛,“双线”即“线上”服务台胞微信群和“线下”台胞法律服务站,“一园”即全国首个两岸法治文化园。2019年3月以来,依托融合法治讲坛开展两岸法治专题授课23场1100余人次,“双线”解答各类政策和法律咨询600余人次,为台湾青年在平潭就业创业提供了优质法治服务。涉台检察室先后被评为“全省检察机关先进集体”、“平潭综合实验区‘两岸一家亲’工作贡献奖先进集体”。

记者:今年是平潭自贸片区成立五周年,制度创新是自贸区发展的灵魂,区检察院在自贸检察方面开展了哪些探索创新?

江莉:我们充分发挥自贸区检察室平台作用,突出创新引领发展,主动融入自贸区建设。先后推出10多项自贸区创新举措,其中“税案双查”、台湾社工引进和服务、企业合规刑事引导3项机制入选福建自贸区创新举措,2项获评全国首创。今年4月,上述3项举措全部入围平潭自贸片区五周年“双十佳”创新举措,其中“税案双查”机制获评十佳营商环境改革措施,实现了检察机关培育自贸区创新举措的新突破。今年我们正在培育“一网三联”涉台司法服务模式、台湾青年就业创业法治引领机制2项创新举措,持续擦亮“创领发展”自贸检察品牌。在疫情防控期间,我们还进一步加强了创新成果运用,细化“税案双查”、企业合规引导等创新举措,与区公安局、税务局联合开展涉税犯罪案件专项治理行动,帮助企业甩掉包袱、轻重上阵,为民营企业可持续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记者:作为全国第二个国际旅游岛,平潭素以生态和旅游资源丰富享誉海内外。区检察院在海洋生态方面有哪些创新举措?

江莉:检察机关肩负着守护海洋生态环境、打击涉海违法犯罪的重要职责使命,我们积极践行“检察蓝”守护“平潭蓝”,开展“2020海洋生态品牌年”系列活动,倾力打造“惩治犯罪+综合治理+公益联动+智库协作+生态修复”“五位一体”海洋生态检察特色品牌。2019年初我们就倡议发起了“守护福建海岸线生态检察协作机制”,今年4月与海警部门会签《关于打击破坏海洋生态环境违法犯罪工作协作机制》并派驻省内首家检察联络室,充分依托协作机制优势,严厉打击破坏海洋生态环境违法犯罪行为。我们还从打击非法盗采海砂入手,深化综合治理措施,深入调研形成《关于平潭海域盗采海砂违法犯罪的情况反映及对策建议》呈报区党工委,推动全区开展非法盗采海砂违法犯罪专项治理。

记者:区检察院形成了“五位一体”全方位海洋生态司法保护体系,打击犯罪和综合治理比较好理解,公益联动、智库协作、生态修复是如何推进的呢?

江莉:公益诉讼是协同之诉、督促之诉,需要广泛凝聚社会力量。我们在部署推进“守护海洋”检察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中,联合区自然资源与生态环境局、旅游与文化体育局、农业农村局等单位制定《关于加强海洋生态领域公益诉讼工作协作的意见》,细化了检察机关与涉海行政部门在海洋生态领域公益诉讼协作措施。我们与自然资源部海岛研究中心签署《关于在办理海洋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案件中开展协作配合的意见(试行)》,向首批10名智库专家辅助人颁发了聘书,借助海岛研究中心专业力量,促进检察职能和科技力量优势互补,构筑海洋生态环境法治屏障和科学支撑。我们还牵头区财政金融局、自然资源与生态环境局等部门积极酝酿会签《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资金管理办法(试行)》,推动规范完善生态修复资金使用机制。

记者:新时代检察机关更加注重检察工作的展示,让人民群众更加直观了解、理解和支持检察工作。区检察院是如何展示检察特色品牌的呢?

江莉:检察工作要通过耳熟能详、通俗易懂的方式让人民群众熟知,我们正在加快推进“六大特色检察平台”建设。目前,已经在台湾创业园建成“融合发展看检察”涉台自贸检察展厅,打造两岸共同家园建设的法治园地和重要窗口;在雕塑园建成“生态平潭·检察护航”生态检察长廊,成为全区首个生态环保主题法治公园;在本院建成“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打造中小学生教育实践基地和家长亲子教育平台,该基地还被评为“福建省青少年思想政治教育基地”。此外,我们正加快推进在竹屿湖公园建设“两岸法治文化园”,打造全国首个两岸法治主题公园;依托火烧山案发地遗址建设“鹅头湾生态法治教育基地”,打造生态修复的成功样本;在自然资源部海岛研究中心建设“海洋生态法治教育基地”,打造海洋生态跨领域合作和法治体验平台。通过打造六大特色展示平台,能够生动直观展示检察特色亮点工作。

(责编:林东晓、陈蓝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