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检察:文明创建齐动手 同心争创“六连冠”

2020年08月12日11:35  来源:人民网-福建频道
 

为贯彻落实厦门全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动员部署会精神,11日下午,厦门市检察机关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动员部署会暨市检察院机关争创全国文明单位推进会召开。

推进会现场。厦门市检察院供图

厦门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吴金喜作动员讲话,厦门市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丁丽贞主持会议。厦门市检察院其他院领导、市管干部,各内设机构负责人,以及各区检察院检察长、政治部主任参加会议。

会上,吴金喜检察长强调,全市检察机关和全体检察人员要立即行动起来,进一步振奋精神,凝聚力量,以志在必得的信心和决心,积极投身全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大潮中,为夺取全国文明城市“六连冠”贡献检察力量。

高度重视,切实扛起政治责任担当

争创全国文明城市“六连冠”,打造全国文明城市标杆,对加快建设高素质高颜值现代化国际化城市具有重大意义,这是提升厦门综合竞争力的重要支撑,是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向往的重要途径,是凝心聚力夺取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双胜利的重要保障。全市检察机关全体检察人员要充分认识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重要意义,牢固树立“人人参与、人人共建、人人共享、人人受益”的理念,以主人翁意识积极投身创建工作,并以此带动工作作风改进、检察工作落实,在创建工作中进一步展示新时代检察人的精气神。

依法履职,为文明创建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一要做经济社会发展的护航者。落实好市检察院制定的保障厦门全面深化国际一流营商环境建设的12条意见以及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的11条意见,健全完善服务保障经济发展的检察工作机制,着力提升服务保障能力水平,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为厦门“两高两化”城市建设提供优质高效的司法保障。二要做良好城市环境的治理者。立足厦门区位特点,发挥好惩治预防犯罪、民事行政诉讼监督和公益诉讼等职能作用,加强海洋生态环境司法保护;积极稳妥开展公益诉讼新领域的探索拓展,在全市范围内开展高空抛物、坠物“等”外领域行政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努力维护人民群众“头顶上的安全”。三要做民生民利的维护者。着力打击群众反映强烈的电信网络诈骗、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制假售假等违法犯罪行为;做足做深服务脱贫攻坚工作,落实好司法救助支持脱贫攻坚实施意见,确保对因案致贫、因案返贫的“应救尽救”;部署开展农民工讨薪问题专项监督,强化对弱势群体的司法救济,确保全面小康的道路上“一个都不能少”。

司法为民,打造文明服务示范窗口

进一步提升检察服务水平,打开照亮民心的“检察之窗”。一要强化机制保障。坚持落实七日内程序性回复、领导干部接访、案件质量保障、答复办理监督等一系列制度机制,有序开展“信访积案清理”“领导大接访”“领导干部下访约访”等专项活动,全面提升检察服务质效。二要精心搭建平台。不断完善12309厦门检察服务平台建设,为社会各界提供集案件程序信息查询、权利告知、预约登记、申诉申请、法律文书公开等功能于一体的“一站式”检察服务平台。三要优化窗口服务。把24字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日常检察服务工作中,从细微着手,促进接访工作规范化,让群众带着问题进门,带着满意而归。

统筹安排,以文明单位创建服务文明城市创建

今年厦门市争创全国文明城市“六连冠”的同时,厦门市检察院机关也在争创全国文明单位。一段时间以来,市检察院积极争创全国文明单位,大力推进检察业务工作与文明创建工作深度融合,打造了涉台检察、未成年人检察、检察宣传等特色创建品牌,赢得了社会各界的广泛认可。同时,坚持党建带创建、创建促党建,致力于打造党和人民信得过、靠得住、能放心的检察铁军,树立了检察队伍的良好形象。市检察院机关要再接再厉,一体推进文明城市创建和文明单位创建工作,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加强沟通协调,相互支持配合,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各区检察院要结合文明行业创建工作,以文明行业服务水平的进一步提升,为文明城市创建添砖加瓦。

迅速行动,充分发挥党员干部先锋模范作用

文明创建、党员先行。党员领导干部要充分发挥示范带头作用,做到认识到位、责任到位、工作到位,身先士卒、率先垂范;要切实履行“一岗双责”,扎实抓好工作落实。各基层党组织要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认真对照创建全国文明单位、创建文明行业指标体系,突出工作重点,做好结合“文章”;深刻理解把握文明城市创建常识要求,营造人人参与的创建氛围;充分运用党员志愿服务等活动载体,引导广大党员积极参与文明创建工作。广大党员要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坚持从自身做起,从现在做起,带头遵守公民基本道德规范和市民文明行为规范,自觉做文明创建的践行者、守护者;积极开展文明创建党员志愿服务,结合党员到社区“双报到”制度,主动带动群众创文明城市、树文明新风。

(责编:林东晓、陈蓝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