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特殊人才可申报高级职称

2020年08月28日07:59  来源:福建日报
 

为充分发挥职称评价指挥棒作用,最大限度释放和激发专业技术人才创新创业创造活力,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日前发布《关于开展第三届特殊人才高级职称认定(评审)工作的通知》,各设区市、各单位可在2020年9月15日前向省职改办报送申报材料。

本次认定(评审)工作主要面向对象包括:获得国家科学技术二等奖(排名前3)、中国发明专利金奖(发明人排名前2)、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国家“万人计划”人选、“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福建省引进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不具备相应系列(专业)职称申报评审的学历、资历要求,但在专业技术工作方面具有特殊才能、取得突出业绩、做出重大贡献的特殊人才;比照国内同等资历人员首次申报相应级别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因申报时间等因素与各系列(专业)年度评审衔接不上,不能及时参加相应系列(专业)主管部门组织评审的海外留学回国来闽工作的高层次人才。

认定(评审)由个人自主申报。经单位公示后,材料真实、符合申报条件、群众无异议的,方可推荐上报。申报材料由单位人事部门提交各设区市、平潭综合实验区和省直单位(含职称评审试点龙头企业)审核推荐。之后由评委会认定(评审),拟通过人选在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公示,公示时间5天,广泛接受监督。公示无异议的人选,由省人社厅发文确认高级职称并颁发相应证书。(记者 潘园园 见习记者 苏依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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