扎实推进福建法治化营商环境和法治乡村建设

2020年09月12日08:58  来源:福建日报
 
原标题:扎实推进法治化营商环境和法治乡村建设

9月11日,福建省委书记、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主任于伟国主持召开委员会第八次会议,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研究《福建省推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的若干措施》《福建省加强法治乡村建设实施方案》,部署下一步工作。省委副书记、代省长、委员会副主任王宁出席。

于伟国指出,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一系列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创造性地丰富和发展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是马克思主义法治思想中国化的最新成果,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为推进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工作提供了根本遵循。要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深入学习领会、准确把握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自觉用以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努力建设更高水平更高质量的法治福建。

于伟国强调,要加强党的领导,围绕党中央关于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的战略部署,围绕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超越,统筹推进全面依法治省全局性基础性工作,全面深化法治福建建设实践。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要紧扣进一步营造有利于创新创业创造的良好发展环境,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作用,推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建立优化营商环境法治保障联动机制,完善地方立法等优化营商环境的制度保障,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提升行政执法能力水平,加强产权司法保护等优化营商环境的司法服务和保障,完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着力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

于伟国强调,要扎实推进法治乡村建设,按照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总体要求,加强党对法治乡村建设的领导,发挥人民群众的主体作用,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完善涉农领域立法,规范涉农行政执法,强化农村司法保障,加强乡村法治宣传教育,完善乡村公共法律服务,健全乡村矛盾纠纷化解和平安建设机制,加快“数字法治·智慧司法”建设,推进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于伟国要求,全省各级党委和政府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抓好工作落实,推动全面依法治省向纵深发展。党政主要负责同志要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组织领导,因地制宜、因事制宜,系统规划、分步实施,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切实减轻基层负担,务求取得实效。

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委员出席,相关单位负责同志列席会议。(记者 周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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