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鲤城区:拓展检察监督领域 延伸未成年人保护触角

2020年11月11日11:40  来源:人民网-福建频道
 

泉州市鲤城区人民检察院拓展检察监督领域,以旅馆、酒店等住宿经营场所为重点领域,积极延伸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触角。

2020年以来,未成年人检察部检察官在办案中发现,多起性侵未成年人案件发生在辖区的旅馆、公寓等住宿经营场所。调查发现,由于这些旅馆、公寓等住宿经营场所接待旅客入住时未严格落实“四实”制度,对入住人员身份核查不严,存在一人登记多人入住,成年人登记携带未成年人入住,未成年人违规入住等情况,以至于在场所内发生性侵未成年人犯罪案件。

针对上述情况,为切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能,积极参与社会治理,加强未成年人保护,鲤城区人民检察院发出检察建议,建议泉州市公安局鲤城分局开展三个方面工作:

一、开展“四实登记”落实情况专项检查行动

建议泉州市公安局鲤城分局会同鲤城区商务局、鲤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加强对旅馆等住宿经营场所的监督管理,开展“四实登记”落实情况专项检查行动,重点整治由于“不如实登记” “一人登记多人住宿”“住宿不登记”“冒名住宿”导致违规接待未成年人留宿的情形。

二、建立未成年人入住信息强制报告制度

建议泉州市公安局鲤城分局建立未成年人入住信息强制报告制度。要求住宿经营场所对于成年人携带未成年人特别是未满14周岁儿童开房的;未成年人单独开房的;多名未成年人结伴要求开房等情况,在严格按照“四实登记”要求登记核实入住人员信息的同时,着重询问未成年人与其他人员的关系、开房原因或目的、其监护人是否许可或者同意其在外留宿等情况,并将未成年人入住信息向所属派出所报备。

三、加大未成年人保护法律政策宣传力度

建议泉州市公安局鲤城分局向住宿经营场所重点宣传《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等法律政策,切实增强住宿经营场所及其从业人员保护未成年人的意识,努力营造共同保护未成年人、共同打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的良好社会氛围。

2020年7月,泉州市公安局鲤城分局采纳该检察建议,会同鲤城区商务局、鲤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4次专项整治行动,处罚存在违规行为的旅馆住宿经营场所9家,加大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积极防范在鲤城区旅馆住宿经营场所发生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洪怡芳) 

(责编:吴舟、陈蓝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