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发布《临时用地审批管理办法》 优质耕地复垦费不低于15万元/亩

2020年12月22日17:26  来源:人民网-福建频道
 

人民网厦门12月22日电(庄梦蕾)近日,福建厦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正式印发《厦门市临时用地审批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对临时用地的定义、用途、期限、审批、复垦、移交、管理与监督等事项进行了规定。

临时用地是指因项目施工和地质勘查需要,经依法审批,按照相关合同或协定,临时使用后恢复原貌并交还土地所有权人或使用权人的土地,其临时使用期限一般不超过2年。据悉,厦门市此前临时用地审批主要依据《福建省临时用地管理办法》等政策规定,但因相关文件出台时间较早,已逐渐不适应实际工作。

此次厦门市新出台的《管理办法》,进一步明确了临时用地的审批流程与审批事项,并由区政府、资源规划、农业农村、生态环境、城管执法等部门各司其职,共同管理。

据了解,此前厦门市土地复垦费用无明确标准,参照土地征收每亩9000元的标准明显过低。本次《管理办法》则明确规定,未利用地土地复垦不低于10万元/亩,农用地不低于12万元/亩,优质耕地或永久基本农田不低于15万元/亩。厦门市资源规划局表示,将预缴复垦费用标准提高到与实际复垦费用相当,可防止临时用地申请人推脱甚至有意不复垦,有利于更好地落实复垦责任。

值得一提的是,《管理办法》中以“负面清单”形式,明确了多项临时用地申请不予批准的情况:影响城市近期建设规划实施;妨碍道路交通;破坏水利等公共设施;对生态环境造成严重破坏或水土流失;存在严重安全隐患且预防措施难以保障安全;临时用地申请人或临时用地范围内存在违法违规行为尚未查处;申请的临时用地范围存在权属争议;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厦门市相关执法部门将借助网格化巡查、监督投诉电话等手段,对于存在未批先用等违法违规行为的,依法予以查处。对于未依照合同、协议等要求开展临时用地使用,以及人为破坏导致无法复垦或恢复原貌的行为,将对临时用地申请人及使用人进行信用认定直至列入黑名单。

(责编:吴舟、钟巧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