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实版”巡回检察组如何维护人民的正义?福建检察机关“交答卷”

2021年01月19日16:34  来源:人民网-福建频道
 

人民网福州1月19日电 (吕春荣)不久前,以巡回检察制度为背景的电视剧《巡回检察组》热播,随之巡回检察工作以及扫黑除恶“打伞破网”等工作进入公众视野。那么,“现实版”巡回检察组是如何开展工作的?19日,福建省检察院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了检察机关开展巡回检察和参与扫黑除恶“打伞破网”的工作情况。

据了解,2020年,福建全省检察机关共对省内监狱开展巡回检察15次,发现并监督整改各类问题227个,对26个看守所开展巡回检察,发现并监督整改各类问题212个;共立案侦查司法工作人员相关职务犯罪案件39件42人,其中查处司法工作人员涉黑恶势力“保护伞”案件24件25人。此外,福建省人民检察院第五检察部积极探索与创新巡回检察工作相关举措和制度,制定出台相关领域省级规范性文件6件,最高人民检察院第五检察厅予以转发全国。

何谓“巡回检察”?福建省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高扬捷在发布会上介绍,2018年以来,最高人民检察院实行派驻检察和巡回检察相结合的监狱检察改革。与日常派驻监狱、看守所等监管场所的派驻检察不同的是,巡回检察是不定期检察、不固定人员、不固定场所,强调加强对监狱、看守所的刑罚执行、教育改造和监管执法等活动的监督,在注重纠正违法的同时,还注重检察机关内部的监督制约和责任追究,从而有效避免检察人员因熟生腐、因熟生懒等问题,进一步增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实效。

如何突出强化监管场所巡回检察监督质效?高扬捷介绍,福建省人民检察院创新开展“非接触式”巡回检察;同时,全面深化监狱巡回检察改革;坚持双赢多赢共赢监督理念。福建省人民检察院还会同省纪委监委派驻省检察院纪检组,开展减假暂和判实刑未交付执行专题调研,整治“顽瘴痼疾”。在全省检察机关开展减假暂专项执法检查活动,重点针对假释、长期“保外就医”、三类罪犯等9类案件,从实体和程序两个方面开展全方位监督,切实防范“纸面服刑”。2020年,全省检察机关共监督收监执行审前未羁押判实刑未交付执行罪犯、撤销缓刑、假释罪犯以及暂予监外执行情形消失罪犯1031名。

如何开展扫黑除恶“打伞破网”?据介绍,福建省人民检察院会同省纪委监委共同建立严惩司法工作人员涉黑涉恶腐败和充当“保护伞”问题的四项协作机制,实现福建省检察机关与各级纪委监委在“打伞破网”工作上线索双向移送、案件协同攻坚、一线联合督导、常态会商协作;持续强化检察机关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的履职作为,协调省扫黑办将专项斗争办案中发现的14类司法工作人员相关职务犯罪的案件线索移送检察机关;推动福建省《关于司法工作人员相关职务犯罪案件线索管理内部协作办法(试行)》落地落细,明确三级检察机关内部加强办案协作的五项机制;建立所有线索统一报备省检察院、重点线索省检察院统管制度,完善案件线索的发现、移送、审查、反馈机制,形成一体化办案工作格局。

值得一提的是,福建省人民检察院已建设全省检察机关司法工作人员相关职务犯罪侦查部门二级侦查人才库,全省共37名侦查人才入选,其中6名侦查人才入选全国检察机关司法工作人员相关职务犯罪侦查部门一级侦查人才库,为检察机关参与扫黑除恶“打伞破网”提供坚实人才支撑。

(责编:陈楚楚、钟巧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