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首次开展区域协同立法 保护九龙江流域水生态环境

2021年01月22日18:24  来源:人民网-福建频道
 

人民网福州1月22日电 (林晓丽)1月21日,福建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分别批准了厦门、漳州、泉州、龙岩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九龙江流域水生态环境协同保护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这是福建省开展协同立法工作的首次尝试。

九龙江是福建省第二大河流,干支流总长1923公里,流经龙岩、泉州、漳州、厦门四市,是闽西南重要水源。据悉,此次四市的《决定》主要内容一致,打破了“行政边界”,就闽西南地区人民群众十分关心的九龙江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和饮用水安全问题同步作出规定。

《决定》明确了四个设区市的国家机关和有关方面关于九龙江流域水生态环境协同保护的目标要求。

《决定》通过要求厦门、漳州、泉州、龙岩四市政府建立跨行政区域协同管理机制、联席会议制度,支持闽西南协同发展区办公室发挥统筹谋划、综合协调和督促落实作用,建立起科学管用、系统衔接、运转协调的工作机制,为工作有效开展提供机制保障。

《决定》通盘考虑九龙江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制度设计,围绕四市需要协同做好的事项,通过对立法政策协同、规划协同、监测协同、监管协同、执法协同、生态保护补偿、司法保护协同、科研合作、人大监督协同进行制度安排,多措并举,协调推进,整合资源,形成合力。

(责编:吴舟、钟巧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