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检察机关全面落实人民监督员制度 深入推进案件公开听证

2021年02月04日16:21  来源:人民网-福建频道
 

自2019年8月最高人民检察院制定《人民检察院办案活动接受人民监督员监督的规定》以来,厦门市检察机关全面贯彻落实该规定,将“四大检察”“十大业务”全部纳入人民监督员的监督范畴,积极拓宽人民监督员参与检察工作渠道,深入推进案件公开听证工作。

2020年,厦门市两级院组织邀请人民监督员参与案件公开听证30件,案件数同比大幅提升,案件类型多样化,包括拟不起诉、拟不逮捕、立案监督、羁押必要性审查、民事诉讼监督、司法救助、涉检信访等多类型,有力地促进了当事人矛盾化解,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强化了检察权外部监督机制建设,提升检察机关司法公信力。

在服务“六稳”“六保”,保障民营企业健康发展,服务保障厦门全面深化国际一流营商环境建设方面,厦门市人民检察院对三起涉及民营企业或企业家拟不起诉案举行集中公开听证会,三起案件都是走私普通货物、物品案件,涉案金额较低、情节较轻,犯罪单位、嫌疑人均认罪认罚,系初犯、偶犯,且具有自首等情节,属于可诉可不诉的案件,通过公开听证的方式依法作出了不起诉决定。湖里区人民检察院对一起虚开增值税专用票据案拟不起诉举行公开听证,鉴于犯罪单位、嫌疑人具有自首、认罪认罚,其已补缴税费、滞纳金、罚款,在充分听取当事人及各方意见后,依法作出了不起诉决定。

在促进社会矛盾化解方面,思明区人民检察院对一起合同纠纷民事诉讼监督案件举行公开听证,通过公开听证,听证各方全面展示了观点与证据,引导双方当事人解开心结,互谅互让,促进了当事人双方的矛盾化解,提升了办案质效,保障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实现了“三个效果”的有机统一。思明区人民检察院对一起同窗欠款十年拒不执行法院生效判决案举行公开听证,使原本反目成仇的同学化干戈为玉帛,化解了当事人双方多年的积怨,连本带息归还了欠款,修补了原本破裂的同学情谊。人民监督员评价:“公开听证效果非常好,矛盾化解在基层,点赞检察机关构建和谐社会的主动作为。”

在服务“脱贫攻坚战”,开展司法救助工作方面,集美区人民检察院对一起故意伤害致伤司法救助案举行公开听证,刑事被害人程某某主要收入为打工所得,家庭经济困难,夫妻育有二子一女,程某某因受故意伤害听力基本丧失,肺部常感不适,在家养伤无收入来源,又缺乏继续治疗的费用,生活陷入困难,属于典型因案致贫情况。通过公开听证,充分了解案件当事人的情况,及时给予司法救助,体现检察温情,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方团益)

(责编:吴舟、钟巧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