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比’是衡量司法办案质效的‘GDP’。大家一起努力,把每一个环节做极致,让办案效率更高、效果更好……”2020年福建全省检察长收到了一封特别来信。
打开信细读,整封信就为一件事: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要求,优化“案-件比”。给检察长们写信的是二级大检察官、福建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霍敏。
大检察官为优化“案-件比”划重点,落地情况如何?福建省刑事检察“GDP”发布:办案质效提升,“案-件比”全年降为1:1.51,比上年降0.328个百分点,意味着减少了约3万个不必要的办案环节。
一封来信,把脉开方“案-件比”
“个别地方‘案-件比’高位运行,全省数据与排名全国前列的兄弟省院比尚有差距!”2020年9月21日,霍敏结合业务态势分析和实地调研情况,向全省检察长致信:以求极致精神优化“案-件比”,以更高质效实现公平正义。
“案-件比”偏高,原因何在?不可否认有客观因素。信中从四个方面分析:看地区,沿海“案-件比”普遍高于山区,在于案件总量大;看个案,疑难复杂案件退补、延期次数多;疫情防控导致特定时期“案-件比”激增;侦查取证不够到位,部分案件未达移送审查起诉标准。
客观事实摆在那,有的一时难改观,绕不开、也躲不过,主观方面呢?信中指出症结有三:司法理念转变不到位,重实体、轻程序、轻效率的观念依然存在;检察官主导责任发挥不充分,退补理由不清楚、补证目的不明确、沟通说理不到位;捕诉一体办案机制不适应,影响办案质效。
“‘案-件比’是司法管理方式的重大创新。要督导检察官强化责任意识、提升司法能力,努力把工作做到极致,避免不应有的程序空转。”在把脉拉高“案-件比”主客观原因后,来信为优化‘案-件比’开方:有效发挥检察官主导责任;抓实检察官业绩考评,用好考评“指挥棒”;合理调配办案力量;加快推进在公安机关执法办案管理中心派驻检察室工作,主动前移关口,构建同步监督长效机制。
对照来信,自问工作极致否?
“案子多,‘案-件比’就一直居高不下了吗?就没有挖掘潜力、提升的空间?”
“同属一个地区,大家基础条件差不多,为什么‘案-件’比有高有低,有的差距还不小!”
“办法总比困难多。我们的理念转变了没有?主观努力了没有?工作求极致了没有?”“做优‘案-件比’,更要从主观上找原因,发挥主观能动性!”
收到大检察官来信,围绕优化“案-件比”,各级院结合本地实际,以问题为导向,查原因,找症结,转理念,讲责任,提对策,对照来信要求、借鉴先进经验,取长补短强弱项。
比如,重罪案件往往案情复杂,涉及罪名广、人员多、证据繁,对降低重罪案件“案-件比”,是块难啃的硬骨头!但三明市检察机关有实招!
杨某等12人涉嫌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该案30多起犯罪事实,造成1人重伤、多人轻伤,涉及多个罪名,引发纠纷57起、诉讼案件60余件,金额达778多万元。
案发后,三明市和三元区两级检察院组成专案组提前介入,提出20余条引导侦查意见,将案件疑点、证据弱点消灭在前端、完结在审查起诉阶段,避免案件不必要的退补、延长程序。
办案中,检察官将认罪认罚制度贯穿全过程,把释法说理工作“讲到点、做到位”,充分听取16名辩护人意见,消除犯罪嫌疑人对抗心理,化解思想负担,促成各嫌疑人主动、自愿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该案在一个月内提起公诉,庭审仅耗时一天半,各被告人均认罪服判,无一人提出上诉,实现办案“三个效果”相统一。
2020年,三明市重罪案件“案-件比”为1:1.33,低于全省比例,经验在于“敢啃硬骨头、能挑重担子”。“我们发挥了检察一体制度优势和捕诉一体工作优势,要求检察官以工匠品质办好每一起案件,以求极致精神狠抓案件质效,努力突破重罪案件‘案-件比’偏高难题。”该市院检察长陈瑜说。
石狮市检察院是办案大户,“案-件比”最高时达1:2.85。为此,该院向内挖潜力,把更多力量调配充实到办案一线,缓解工作压力。成立案件质量检验小组,对办案质效实时监控,倒逼承办人规范司法行为。对外,加强检警协作,建立办案质量双向反馈、重要事项事前沟通等多项机制,从内外合力破解“案-件比”随案件量“水涨船高”的“瓶颈”,第四季度,该院“案件比”降为全年最低值1:1.10。
落实来信,催发百舸千帆竞
“在全省各级院围绕年度目标任务比学赶超之际,这封来信非常及时,既为做优‘案-件比’加温,也是为做好各项工作鼓劲加油,增强了紧迫感。”研读大检察官来信,检察长们感受到了一种沉甸甸的责任。
“福州是省会城市,工作要走前头,前8个月已有34项业务核心数据居全省之首,不能因为案件总量大拉了后腿!”福州市检察院检察长张时贵及时召开党组会研究,迅速拿出措施:成立“案-件比”工作专班,建立员额检察官“案-件比”及相关指标月通报制度,推动一线检察官压紧压实责任,挤压不必要的环节“件”。
随后,福州在全市检察机关开展“冲刺四季度、争当排头兵”工作督导,院领导带队深入基层一线,把优化“案-件比”作为重点督导事项,及时向“案-件比”较高的基层院和市院内设机构制发优化“案-件比”提示函11份。
宁德市院多措并举,开展取保候审未结案件专项清理工作;推进案件繁简分流,实现“简案快办、繁案精办、难案专办”;协调法院、公安,在交警大队设立“速裁法庭”,对认罪认罚的危险驾驶、交通肇事案,适用速裁、简易程序审理;对重大疑难涉黑恶案件,建立异地协作办案机制,为高质高效办结案件提供制度保障。
厦门市思明区院将“案-件比”相关质量、效率、效果指标,纳入检察官业绩考评范围;从“防延、防退”入手,提高捕后续侦提纲、退补提纲质量,加大自行补充侦查力度,从而减少延长次数、降低退补率。第四季度,该院受理案件数大幅上升,挤掉非必经程序的“水分”,“案-件比”优化到1:1.57,比前三季度下降30.5%。
一封信,一条心,拧成一条绳,汇聚一股劲,催起内生澎湃动力,催发各地善作善成,对标对表做优“案-件比”。数据显示,福州2020年“案-件比”排名连上三个档次,达到全省平均值;宁德“案-件比”从2019年的靠后排位跃升到2020年的第一方阵;下降最为明显的南平地区,从上年的“案-件比”1:2.26降为全省最低1:1.29;排名靠前的地区不懈怠,保持前进状态,全省“案-件比”与全国比差距进一步缩小。
“‘案-件比’,一头连着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的感受,一头连着国家社会治理,关系检察事业高质量发展,此乃检察之大事,‘一把手’要抓在手上,高点讲政治,落点求极致”!新的一年,霍敏寄语全省检察长以驰而不息的韧劲,持续优化“案-件比”,让公平正义来得更好更快一些。(张仁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