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10日获悉,为加快培育数据要素市场,提高大数据供给能力和发展水平,省大数据管理局日前转发《工信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大数据产业发展试点示范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就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作出明确。在申报方向方面,结合我省实际,围绕工业大数据应用、行业大数据应用、大数据重点产品、数据管理及服务四个方向,按照《通知》和申报指南要求,认真组织申报一批大数据产业试点示范项目。 各申报主体需于2021年2月28日前,登录“2021年大数据产业发展试点示范项目申报系统”(http://www.bdcases.org.cn)完成注册和申报信息填写。省大数据局将会同有关单位于2021年3月10日前登录申报系统确认推荐名单。(记者 陈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