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新修订技改专项资金实施细则 单个项目最高补助1000万元

2021年02月27日13:27  来源:人民网-福建频道
 

人民网厦门2月27日电 (张萌)“2020年度设备投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企业技术改造项目,按年度给予不超过设备投入10%的补助,单个项目累计补助最高1000万元……”26日下午,厦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召开新闻发布会,就近日重新修订的《厦门市工业企业技术改造专项资金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进行通报。

根据细则,技改专项资金可用于支持工业企业运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对现有生产设施、生产工艺条件、生产环境等进行改造提升,促进企业产品结构升级、主导产品及关键配套件升级、技术装备水平升级。其中,重点支持企业实施机器换工、智能制造。同时包含支持传统产业自动化、信息化、数字化、智能化改造,先进制造业重点领域产能扩张,以及工业强基、绿色制造、安全生产、节能环保等方向。

在技改补助方面,细则明确,从2021年1月1日开始,将采取事后补助方式对企业技术改造项目给予补助。对2020年度设备投入500万元及以上(不含税,含技术投入)的企业技术改造项目(含智能化技术改造项目),按年度给予不超过设备投入10%的补助,单个项目累计补助最高1000万元。同时,单家企业同一年度最多可申报两个技改补助资金项目。

在技改奖励资金方面,细则明确,技改奖励资金是指对较上一年度营业收入增长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其技术改造项目完工投产后给予设备投入5%的奖励,单家企业每年获得奖励资金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据统计,2020年,厦门共有172家企业的181个项目获得12364万元技改奖励资金,485家企业的514个项目获得29530万元技改补助资金。

据了解,新修订的细则将自2021年3月10日起实施,有效期三年。

(责编:吴舟、钟巧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