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市发布森林防火“禁火令”

2021年02月27日15:38  来源:闽南日报
 

  近期,漳州市连续发生多起森林火灾,且根据气象部门预测,未来一段时间虽然有降温降水过程,但难以有效缓解旱情,森林火险等级仍然较高,森林防灭火形势依旧严峻。为有效防范森林火灾发生,保护森林资源、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漳州市政府日前发布“禁火令”,明确要求2月26日至3月17日期间,在全市林地及靠近林地边缘范围内禁止一切野外用火。

  根据“禁火令”,禁火期间任何单位或个人在禁火区域严禁进行烧田坎草、烧灰积肥、炼山以及其他生产用火;严禁进行吸烟、野炊、烤火取暖、烧烤食物以及其他生活用火;严禁进行上坟燃放烟花、爆竹、孔明灯等野外用火行为;严禁其他野外用火行为。

  凡违反以上规定的,有关部门将视情节轻重依法依规给予严肃惩处。引发森林火灾、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同时,在禁火期间,各级各有关部门要组织力量加强检查监督,强化野外火源管理,尤其是对森林防火重点区域、重点地段要派员设卡检查,严防严守,查禁火源上山。一旦发生森林火灾,广大群众要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及时灭火,并报当地森林防灭火部门,或拨打12119 报警,以便有关部门组织扑救。(记者 蔡柳楠)

(责编:吴舟、陈蓝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