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日起闽江水域开始禁渔

2021年03月01日17:41  来源:人民网-福建频道
 

人民网福州3月1日电 (林盈)日前,福州市海洋与渔业局发出通知,闽江水域自3月1日0时至6月30日24时施行禁渔制度,除休闲渔业、娱乐性垂钓外,在规定的禁渔区和禁渔期内,禁止所有捕捞作业。禁渔区域为水口库区闽清境至福州市长乐区金刚腿的闽江干流江段(包括乌龙江)。

此次禁渔涉及渔船1366艘,禁渔期间,福州市各级渔业执法部门将组织阶段性巡回检查,每周不少于3次水上巡查,防止分布在支流的渔船和海洋渔船非法进入闽江干流作业;每周不少于1次沿岸巡查,严厉打击违反禁渔期制度徒手在江边滩涂布设网具的捕捞行为。

今年是福州实行闽江禁渔制度的第五年。福州市将于禁渔期间对布设在水中的网具一律按无主物予以拆除、销毁;对休渔渔船登记造册,划定休渔渔船停泊区;对擅自离开指定停泊点的,扣减燃油补贴。每艘禁渔对象、渔船船主均要签订遵守禁渔期制度承诺书,对拒不签订承诺书的,按违反禁渔期制度处理。

据了解,如有在禁渔期、禁渔区使用禁用工具或小于最小网目尺寸的网具,或使用炸鱼、毒鱼、电鱼等破坏渔业资源进行捕捞,或渔获物中幼鱼超过规定比例的情形,有关部门将予以处罚。针对情节严重构成犯罪者,则将予立案追诉,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据福州市海洋与渔业局有关人员介绍,每年3-6月为鱼类繁殖盛期,设置禁渔期是为保护产卵亲鱼的繁殖环境,使水生生物能正常生长、繁殖,保证鱼类资源恢复,实现渔业经济可持续发展。在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近期印发的《深入推进闽江流域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工作方案》中,也提到要通过严格实行禁渔制度等手段科学合理保护开发闽江生态。

(责编:陈蓝燕、钟巧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