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部分实体店实现七日无理由退货

2021年03月16日11:13  来源:人民网-福建频道
 

3月15日,福建省“3·15”相关专场活动在泉州南安举办。现场开启“全省线下购物七日无理由退货倡议活动”。

据了解,泉州市秉承“经营者自愿承诺、承诺即受约束”的原则,鼓励实体店根据商品属性和实际经营条件,采取一门店一承诺、一企业一承诺等方式,承诺实行七日无理由退货。经营者也可以承诺更长时间的无理由退货。

承诺七日无理由退货的线下实体店应坚持诚信经营理念,完善售后服务体系,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严格履行退货承诺。对消费者的合理诉求不拖延,及时办理退货,及时向消费者返还已支付的商品价款,提高消费者满意度。

自愿承诺的经营者应当在营业场所醒目位置,向消费者公示本店无理由退货制度。在销售商品过程中,主动向消费者说明本店实行无理由退货商品范围、退货时限、退货条件、退货程序等内容。

目前,泉州已有部分实体店在15日开始开展七日无理由退货。晋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了首批线下实施七日无理由退货倡议活动。晋江万达广场和晋江SM广场积极响应倡议,组织动员商场内商户主动参与。目前首批经营者共13家已自愿承诺“线下七日无理由退货”,商户表示将自觉兑现承诺,履行七日无理由退货义务,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积极支持消费者的合理诉求。(李菁 苏晓晖)

(责编:吴舟、钟巧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