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侯县人民检察院:持续深化“四大检察”职能  助力一流大学城建设

2021年03月30日18:11  来源:人民网-福建频道
 

闽侯县人民检察院福州大学城检察室自2015年5月正式成立以来,立足检察职能,积极服务保障大学城建设和高校发展,先后获评“全国青少年维权岗”“全省政法百优基层单位”“福建省青年五四奖章集体”“福建省青少年维权岗”“福州市依法治理工作示范点”“福州市检察机关集体三等功”等荣誉。

2021年,闽侯县人民检察院进一步出台了《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全力服务保障福州地区大学新校区一流大学城建设实施意见》,依托大学城检察室平台,进一步强化举措,努力为服务保障大学城高质量发展、助力高校品质提升做新的更大贡献。

持续推进法治宣教,助力建设“尚法之城”

紧密结合高校已发生过的案件和可能遇见的法律风险问题,强化“三举措”,深入开展法治宣教活动,营造浓厚的崇法尚法氛围。

依托线上线下平台,倾力打造两节品牌法治课,即选择在高校“开学季”为新生重点讲述,入学后在校的几年时间里容易遇到的法律风险和应对举措,在“毕业季”为即将毕业学生重点讲述毕业后步入社会的前几年,可能遭遇的法律风险和防范策略,帮助学生平安度过大学时光、走好迈向社会第一步。

强化重点群体增实效,定期为大学生辅导员举办“检察视角下的大学生安全与稳定工作思考”等主题讲座,引导其为学生做遵法榜样、守法表率。

强化多样平台增实效,打造面向高校师生常态化开放的大学城法治宣教基地,以图文音视频载体,展现发生在高校的典型案事例;定期向高校师生微信群推送鲜活的案事例,加强同步管理建言和预警提示,切实引导师生养成守法习惯,增强风险防范意识。

持续推进合力共治,助力建设“平安之城”

建立健全与大学城、高校、所在地公安派出所联席会议机制,突出“三重点”,形成精准高效打击犯罪、平安建设合力。

重点严惩侵害师生合法权益犯罪。三年来,共办理盗窃、故意伤害、聚众斗殴、诈骗等侵害在校师生合法权益刑事案件48件57人,坚持依法快捕快诉,形成严厉打击、有效震慑犯罪的高压态势。

重点教育挽救失足学生。坚持认罪认罚从宽,对主观恶性不大、情节轻微、悔罪态度良好的涉罪大学生,每案必听证,广泛听取高校、涉罪学生家属等各方意见,酌情从轻处理,以案释法、督促监管。三年来,组织公开听证10场次,对11名涉罪学生依法作不予逮捕或不起诉处理,帮促9名重返校园顺利完成学业,实现了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三效合一”。

重点参与突出问题治理。结合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彻底扫清大学城区域黑恶势力违法犯罪问题,依法办理涉恶案件1件6人;针对非法校园贷易发问题,联合金融机构发出《抵制非法校园贷倡议书》,开展“防范非法校园贷”巡讲活动40多场次。

持续推进综合履职,助力建设“品质之城”

加强与大学城管委会和高校联系沟通,突出问题导向,开展“三助力”,推进“品质城区”建设提质增效。

助力优化市域治理。针对大学城区域交通事故造成严重后果案件展开调查,向交管部门和高校公开送达检察建议6份,助力消除交通隐患,助推交通秩序改善。联合相关部门开展“黑校车”、共享汽车乱象、宾馆非法窃听监控等问题整治,切实守护高校周边安全。

助力强化食品监管。办理转基因食用油虚假标示案入选全国检察公益诉讼十大典型案例;积极开展食药安全、禁售烟等专项检察监督,督促取缔院校周边违规烟草销售网点16个、行政处罚不合格食药企业3家,切实强化食药安全保障。

助力美化生态环境。办理的某企业非法排污公益诉讼案件获评最高检典型案例。严惩破坏大学城地区生态环境资源犯罪,办理生态领域刑事案件5件10人,督促补植复绿500多亩,督促拆除违建14座、清理河道3条、清运渣土2万多方,为打造美丽大学城贡献力量。(林曦 吴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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