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厦门4月14日电 近日,福建省厦门市建设局、市发改委等5部门联合印发《厦门市绿色建筑创建行动实施计划》(以下简称《实施计划》)。根据《实施计划》,厦门将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绿色建筑创建行动,到2022年,该市当年城镇新建民用建筑中绿色建筑面积占比将达到75%以上。
《实施计划》首先明确全面推广绿色建筑、规范绿色建筑标识管理、提升建筑能效水效水平、推广装配化建造方式、推动绿色建材应用、加强技术研发推广以及建立绿色住宅使用者监督机制等7项重点任务。
根据《实施计划》,到2022年,厦门当年城镇新建民用建筑中绿色建筑面积占比达到75%以上,星级绿色建筑持续增加,既有建筑能效水平不断提高,住宅健康性能不断完善,装配化建造方式占比稳步提升,绿色建材应用进一步扩大,绿色住宅使用者监督全面推广,人民群众积极参与绿色建筑创建活动,形成崇尚绿色生活的社会氛围。
其中,为全面推广绿色建筑,《实施计划》指出,城镇新建民用建筑应加强设计、图审、施工、验收和运行管理,确保绿色建筑标准落实,实现建筑领域减碳目标。同时鼓励政府投资公益性建筑、大型公共建筑和建筑面积大于10万平方米的住宅小区提高绿色建筑等级要求,积极引导城镇新区按绿色生态城区标准进行建设。此外,厦门还将结合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海绵城市建设等工作,推动既有居住建筑节能节水改造,推进2000年底前建成且符合条件的小区实施绿色化改造。
近年来,厦门市建设局创新公共建筑节能改造项目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即业主不需投入资金,由节能服务企业等社会资本先行投资节能改造,双方分享节能改造收益的同时,节能服务企业还能在改造完成并达到标准后申请财政奖励。此番公布的《实施计划》明确,这一模式将继续在厦门市推广,以完成公共建筑能效提升重点城市创建任务。该市还将开展建筑节能监管体系建设,实施民用建筑能耗统计、能源审计、能效公示及能耗动态监测,鼓励开展超低能耗建筑研究与试点,加大推广可再生能源应用和再生水利用等。
值得一提的是,厦门还将加大财政金融扶持,积极推动绿色金融和绿色建筑协同发展,该市将完善政策环境,加大产品和服务创新力度,鼓励银行机构开办合同能源管理收益权抵押贷款、绿色建筑开发贷等业务,鼓励保险机构提供工程质量保险服务。(张萌 袁舒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