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丰泽区出台涉企社区矫正管理办法  涉企矫正对象紧急外出请假可“马上就办”

2021年05月07日15:49  来源:人民网-福建频道
 

“多亏新规定的出台,我能及时赶到外地谈生意,否则几个项目就成不了。”日前,福建泉州市丰泽区社区矫正对象、某建筑企业经理吴某来到丰泽区东湖司法所,高兴地与工作人员分享公司的经营近况。

吴某口中的“新规定”,就是泉州市丰泽区人民检察院、司法局联合发布的《涉民营企业社区矫正对象经营外出管理办法(试行)》。这是福建省首个涉企社区矫正管理办法。

2019年12月31日,吴某因犯串通投标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并在户籍所在地泉州市丰泽区接受社区矫正。“我是从事建筑行业的,需要经常出差与客户沟通,以前请假外出审批要提前申请,等到办完审批就来不及了。”以往,社区矫正人员确因工作需要跨市、县活动的,应当提前3日向社区矫正机构提出申请,但不少经营活动往往情况比较紧急,这就给企业经营和发展造成较大影响。

结合队伍教育整顿和“再学习、再调研、再落实”活动,丰泽区人民检察院立足法律监督职能,与企业建立常态化沟通机制,多次走访听取工商联和企业家代表意见建议。在调研基础上,丰泽区人民检察院与司法部门多次沟通研究,在坚持执法底线的基础上,创新管理模式,细化管理内容。

“一次审批有效期最长可达六个月”“可通过电话或者传真等即时方式提出紧急申请”……该《办法》简化审批流程,改进请假方式,从制度上为社区矫正对象从事相关生产经营活动提供便利。

丰泽区人民检察院相关负责人表示,该《办法》的出台是该院坚持从社会发展的实际出发,把好事办实,把实事办好,也是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的具体体现。(王荣灿)

(责编:吴舟、钟巧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