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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青岛银保监局对兴业银行青岛分行开出一张罚单:主要违法违规事实是同业投资业务接受第三方金融机构信用担保,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被处以50万元罚款。
同时,因为“对兴业银行青岛分行同业投资业务接受第三方金融机构信用担保一案承担责任”,当事人冯良、林相发被青岛银保监局处以警告处罚,当事人步延进被警告并罚款5万元。
青岛银保监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截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