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侯县检察院培树英模典型 推进教育整顿走深走实

2021年05月14日16:15  来源:人民网-福建频道
 

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开展以来,福建省闽侯县人民检察院围绕弘扬英模精神重点任务,在全院开展“选树政法英模和先进典型”活动,进一步弘扬检察干警奉献精神,激励和引领全体干警忠诚履职、为民服务、担当作为。

日前,闽侯县人民检察院出台了关于开展“选树政法英模和先进典型”活动的实施方案,明确选树先进典型的四项标准:一是具有良好的精神状态,干事创业有激情,尽职、尽责、尽心,能够带着感情、责任和追求干工作、做贡献;二是具有强烈的担当意识,胸怀全局、主动作为,有比学赶超、勇争一流的魄力,坚持一丝不苟、精益求精、务实高效工作,进位明显、形成标杆效应的;三是具有强烈的创新意识,以创新思路推进改革,以超常举措打开工作局面,以攻坚的精神破解发展难题,工作思路和举措新、成效好的;四是具有突出的工作业绩,所承办的案件或经办的工作受到上级表彰肯定、入选典型案例,经验做法被上级院转发推广,负责的工作单项排名位居全省、全市前列,个人或集体获评县级以上荣誉的。

同时,结合“每周一星”“每月一星”评选活动,创新开展“德艺传承、检察工匠”活动,通过“老带青、熟带新”、“1+N”“N+1”模式,即一名师傅可带一至五名徒弟、几位师傅可分不同侧重技能带同一名徒弟,结对时间为2年。

目前,闽侯县检察院已选树争先创优典型赵福璋、业务能力突出典型陈胜男、踏实肯干典型林桂锋等5名先进典型,确定师徒关系13组。每位师傅根据徒弟的个性、能力、特点,有针对性地制定培养方案,通过言传身教、谈心谈话、答疑解惑、案例研讨、业务帮带、理论调研等指导方式,提升徒弟的素质和经验。使青年干警学有榜样、赶有目标,激励干警忠诚履职、担当作为,自觉践行服务人民的根本宗旨。(黄雅譞)

(责编:林东晓、钟巧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