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发布第一号总河湖长令  推动河湖长制从有效管控走向全面治理

2021年05月18日15:03  来源:人民网-福建频道
 

人民网福州5月18日电 (苏海森)近日,福建省以2021年第一号总河湖长令发布《2021年福建省河湖长制工作要点》(以下简称《要点》),指出要加强河湖治理保护,不断提升河湖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推动河湖长制从有效管控走向全面治理,打造“安全、健康、美丽、繁荣”的八闽幸福河。

《要点》提出,到2021年底,福建省水环境质量持续保持优良,12条主要流域Ⅰ-Ⅲ类水质占比稳定在96%以上(其中Ⅰ-Ⅱ类稳定在60%以上),小流域Ⅰ-Ⅲ类水质占比保持在92%以上,“牛奶溪”和劣Ⅴ类水质整治成效进一步巩固,县级及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用水总量控制在185亿立方米以内,万元GDP用水量控制在41立方米以内,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控制在26立方米以内,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提高到0.56以上,公共供水管网漏损率控制在10%以内;市县生活污水处理率达94%,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率达92%以上,化肥农药使用量比上年减少2%以上,水土流失率降至7.5%以下,森林覆盖率达66.8%。

为实现上述目标,《要点》提出将从持续提升河湖治理成效,打响“深入推进闽江流域生态环境综合治理,着力打造全流域生态治理样板;推进九龙江流域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修复,提升流域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推进城乡生活污水整治,着力改善流域水环境质量”三大治理攻坚战。开展“水电站生态改造、农业面源污染治理、饮水安全整治、河湖‘清四乱’”四大巩固提升工程。深化“工业污染治理、船舶污染治理、入河排污口治理、小流域生态治理、水土流失综合治理”五大协同治理行动。

《要点》强调,在精细监管上要持续提升河湖保护能力,强化水资源管理,加强流域环境保护,推动生态保护修复,提升信息化保障水平;持续提升河湖长治水平,完善责任落实机制、流域协同机制、公众参与机制、长效运行机制;在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跟踪调度、严格考核目标三个方面发力,以钉钉子精神推动全面推行河湖长制落实落地。

(责编:林东晓、钟巧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