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长期护理保险启动推广

2021年06月06日16:21  来源:人民网-福建频道
 

近日,福建省福州市长期护理保险推广启动仪式举行。

2020年9月,国家医保局、财政部正式将福州市列为国家第二批长期护理保险试点城市。

2020年12月21日,由福州市政府出台《福州市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实施方案》,确定了福州市长期护理保险试点期间坚持保障基本,低水平起步,分步实施。先在职工医保参保人群中开展试点,重点解决重度失能人员基本护理保障需求;长期护理保险基金以当期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为缴费基数,缴费比例为0.25%,由用人单位和个人按照1:1的比例分担。其中单位缴费部分,可从其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中划出,不增加单位负担;服务项目分为基本生活护理和专业护理。

为切实做好福州市长期护理保险试点工作,福州市医疗保障局会同有关部门出台了《福州市长期护理保险实施细则》《福州市长期护理保险失能评估管理办法(试行)》《福州市长期护理保险定点护理服务机构管理办法(试行)》《福州市长期护理保险服务项目及标准(试行)》等配套文件。

据了解,福州市长期护理保险有五个特点。

首先,增强公信力,创新评估管理。明确评估机构为各级医疗机构,评估人员以医务人员为主,增强评估工作的公信力;评估标准以国家卫健委的老年人能力评估标准为基础,结合福州实际设立,确保评估有依据,培训有体系,考核有程序;确定试点初期定点护理机构初步筛查人群,分流申请人流,避免工作被动;预收评估费用,避免随意申请及过度评估;由长期护理保险信息系统,随机抽选评估人员与评估专家,信息现场采集自动生成评估结果,保证评估公平公正性。

其次,自主研发,建设信息系统。满足多角色业务需求。建立全流程闭环智能管理。建立线上、线下并行服务模式。结合福州市医保局微信公众号,为参保人员、评估人员、照护人员、监管人员提供线上、线下服务渠道,支持参保人员线上申请长护、经办机构线上受理,满足长护失能评估专家、照护服务人员为失能参保人员提供上门失能评估、居家护理服务,实现失能参保人员“足不出户”享有安全、便捷、有效的长期护理服务。

第三,全城通办,提升服务水平。采取线上申请和线下受理两种办法:在线下受理方面,参保人员可跨区域在全城所有经办网点申请失能评估和待遇护理,各委托经办机构通过内部资料转移或引导护理机构与委托经办机构通过跨区协议完成全城通办护理工作,为群众办事提供方便。

第四,齐头并进,实行“五个统一”。福州市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阶段实行“五个统一”,即“统一政策标准、统一招标采购、统一第三方承办运营、统一议事协商、统一经办管理”的模式开展。在政策标准、招标、运营、经办管理统一的基础上,专门建立多方议事协商机制统一推进工作,实现各方参与、每周部署、每天反馈、全力推动。

最后,积极探索,建立信用监管体系。对委托经办机构、评估机构、护理机构纳入福州市医保信用管理体系,按照分级分类原则进行监督。

(责编:林东晓、钟巧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