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厦门6月10日电 (张萌)近日,因垃圾分类不到位,且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整改,福建省厦门市翔安区一小区物业被处以10000元罚款。
执法人员突击检查现场。厦门市垃圾分类办公室供图
为推动垃圾分类工作走深走实,翔安区垃圾分类办公室(以下简称“翔安区垃分办”)近期联合有关部门,开展垃圾分类执法大行动。其中,执法人员对翔城国际小区居民的投诉进行突击检查,发现该小区的垃圾存在混投现象,且投放点的垃圾落地严重,散发恶臭,已严重影响居民生活。根据《厦门经济特区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执法人员对翔城国际物业开具整改单并勒令其在3天内作出整改。
6月1日,翔安区垃分办在“复查”时发现,该小区物业并未在规定时间内整改到位。根据《厦门市市容卫生环境管理条例》第十一条第二款规定,执法人员当即对翔城国际物业开出了行政罚单,并处以10000元罚款。
翔安区垃分办相关负责人表示,处罚并不是目的,提升全民的垃圾分类意识、促进群众养成垃圾分类习惯、真正实现全民参与才是最终目标。下一步,该区将集中力量重点整治生活垃圾分类过程中存在的各类违法行为。
据了解,2017年9月10日《厦门经济特区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正式实施,并明确规定,垃圾不分类,个人最高将被处以1000元罚款,而单位则将被处以最高20万元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