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省自然资源厅等6部门印发通知,在全省开展城区公共空间违规设立经营性停车场、不规范收费等行为专项整治工作。
此次专项整治工作整治对象为在城区公共空间内未经合法审批违规设立的经营性停车场所,在城区公共空间内合法设立但存在收费不规范等行为的经营性停车场。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设置的道路停车泊位不纳入此次整治工作。
据悉,此次专项工作坚决整治违规设立经营性停车场,规范经营性停车场设立及收费等行为。群众投诉举报反映的合法设立的经营性停车场涉及违反明码标价规定等价格违法行为的,依法查处,督促整改;根据有关规定不得设立经营性停车场的,依法予以取缔。(记者 张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