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助力全面推进乡村振兴,6月17日,福建出台农村生活污水提升治理五年行动计划(2021—2025年),明确从今年起,由省财政设立专项资金,每年安排约3亿元,并统筹相关涉农、涉水资金,有效保障行动计划实施。
省财政将按照受益人口、受益村数、财力等因素对县(市、区)进行分档补助,优先向治理任务重、环境敏感区域倾斜,并对试点地区适当提高补助比例。同时,建立资金奖惩机制,对试点成效显著的给予一定奖励,对治理工作推进不力、绩效目标未完成、预算执行进度慢的地区,适当扣减年度补助资金。
通过省级财政资金的撬动作用,支持市县探索运用市场化方式,拓宽筹资渠道,强化资金保障,力争到2025年,全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65%以上。目前,今年的省级农村生活污水提升治理专项资金已下达至各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