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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涉台检察:为台胞台企创业发展提供司法保障

苏海森
2021年07月07日14:59 | 来源:人民网-福建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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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特色检察展示平台——厦门台胞台企权益保护法治宣传基地用图文资料、视频影像和典型案事例,展示福建涉台工作的检察作为。厦门市检察院供图

近日,结合惠台措施的宣讲,福建省厦门市人民检察院联合当地台商协会,走进辖区台资企业,举办主题为“保障台胞台企合法权益”的专题讲座。检察官通过多种形式的法治宣传,提升了台胞预防违法犯罪和保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意识和能力。

福建与台湾一衣带水,隔海相望。福建是台胞主要祖籍地、台商创新创业热土,常年在这里居住、生活的台胞达15万人。据悉,福建有3个国家级台商投资区和6个国家级台湾农民创业园区,现有台资企业上万家,这些是当地民营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

近年来,福建检察机关立足职能,秉承“两岸一家亲”理念,充分发挥独特的地域人文优势和司法业务优势,在依法保障台胞台企合法权益、增进两岸民生福祉和提升司法交流互助质效上,倾心用力、主动作为,打造出独具特色的涉台检察工作品牌。

落实对台胞台企同等待遇:创业更安心

6月25日,人民网探访厦门台胞台企权益保护法治宣传基地,采访福建省人民检察院第十一检察部主任王桦。人民网 陈博摄

在漳州市漳浦县,犯罪嫌疑人王某平非法占用农用地一案引起了当地检察机关的重视。该案系因王某平推平的土地与本地一家台企存在土地纠纷,该台企多次劝阻王某平不要擅自推平土地未果。王某平本人到案后悔罪态度较差,漳浦县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其提起公诉,及时地维护了台商的合法权益。这是福建检察机关平等保护台胞台企合法权益的一个实例。

为顺应台胞台企在福建发展的司法需求,让台胞台企放心投资、安心经营 ,推动落实对台胞台企同等待遇,2018年6月,福建省人民检察院率先在全国政法系统出台依法保障台胞台企合法权益“18条意见”,把保障台胞台企人身财产权益落实到履职各个环节。“18条意见”增强了台胞台企归属感、获得感、安全感,受到台胞台企的欢迎和点赞,被写入2019年最高检工作报告。

6月25日,人民网探访厦门台胞台企权益保护法治宣传基地,采访台湾创业青年范姜锋。人民网 陈博摄

坚持平等化保护,福建检察机关探索开展个性化帮扶教育,增进台胞台企对祖国大陆司法文明和法治进步的认同。福州、厦门、漳州、平潭等地推广台湾地区犯罪嫌疑人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不起诉公开听证及宣告制度等,对情节轻微、危害较小、能够真诚认罪悔罪的台湾地区犯罪嫌疑人,依法宣告不起诉决定或者建议法院适用缓刑。

以“平等”为基础,优质高效的服务为台胞台企带来实实在在的获得感:在平潭综合实验区,针对台企提出的专利侵权等问题,检察机关迅速加强与市场监管等部门的沟通联系,探索建立企业快速维权机制,全面加强台企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在三明大田县,检察机关结合办理一起职务犯罪案件,帮助台企挽回了11万元经济损失。在厦门湖里区,多次发生失窃的某台资企业,根据检察建议加强生产经管内控措施,自此再未发生一起案件。

推广“一室一员”做法:服务更贴心

2011年7月,龙岩漳平市检察院在台湾农民创业园成立福建省首个涉台检察联络室(资料图片)。福建省检察院供图

日前,福州市人民检察院举行首批台胞检察联络员聘任大会,聘任30位台胞担任福州市人民检察院首批台胞检察联络员。这是福州检察机关持续深化两岸交流合作,保障台胞依法有序参与检察工作,推动涉台检察工作创新发展的又一举措。

事实上,早在2011年,福建检察机关先后在台商投资区、台湾农民创业园、台湾青年创业基地等设立涉台检察联络室或检察服务联络点。2012年,厦门、漳州等地检察机关聘任台胞为联络员。由此,福建涉台检察工作迈出新步伐:台胞台企在哪里创业发展,法律服务就延伸到哪里。

2020年5月,平潭综合实验区检察院召开台胞检察联络员座谈会(资料图片)。福建省检察院供图

以厦门为例,几年来,厦门检察机关邀请台胞检察联络员参加检察开放日、羁押必要性审查、不起诉案件公开听证、旁听庭审等活动,听取台胞检察联络员意见,构建覆盖全市的“室(站)——点——员”涉台检察联络服务三级网络,开辟台胞台企投诉快速反应绿色通道,率先在台湾青年大陆就业创业实训基地设立检察室,提供“一站式”服务。“有了‘一室一员’,台胞台企反映涉法诉求更畅通了,也感受到检察服务更接地气、更贴心了。”首批台胞检察联络员、厦门市台湾同胞投资企业协会负责人说。

目前,福建省检察机关已设立涉台检察联络室(站、点)50个,覆盖全省,聘任188名台胞担任检察联络员。“一室一员”成为联系台胞台企的“连心桥”。这一创新做法被纳入2019年福建省委《探索两岸融合发展新路的实施意见》,写进2020年最高检工作报告。2020年12月,最高检在厦门召开现场会,向全国检察机关推广这一做法。

坚持专业化办案:安全感更足

2019年11月,福建省召开推广台胞检察联络员机制现场会,与会人员参观位于漳州的两岸青年创业基地(资料图片)。福建省检察院供图

谢某、许某是福州福清市某台企负责人,因企业发展所需 ,招收非法入境务工人员,案发后被移送福清市检察院审查起诉。案件办理过程中,正处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为妥善处理案件,承办检察官实地走访了企业,听取谢某、许某对企业发展、用工管理等方面的介绍,了解企业复工复产遇到的困难。

“企业正处在复工复产的关键期,大家担心因老板的事导致公司陷入困境,希望检察机关能够从宽处理。”企业员工向检察官表达了诉求。经查,谢某、许某对案件事实供认不讳,但对行为定性不理解。为此,检察官开展释法说理后,二人自愿认罪认罚。鉴于谢某、许某的行为系基于企业生产经营活动需要,主观恶性较小,犯罪情节轻微,具有自首情节,在案件中又系从犯,可免除刑罚,福清市检察院决定对二人不予起诉,消除了涉案台企后顾之忧。

此案办理,在台商中引起积极反响:“检察机关专业化办案,在这里投资创业,我们很放心,很有安全感。”

疫情期间,厦门检察干警走访涉台企业和检察联络员(资料图片)。福建省检察院供图

随着闽台两岸人员和经贸往来日益频繁,民事经济纠纷、刑事案件也有所增加,福建省人民检察院审时度势,于1994年率先成立涉台湾地区案件办公室。此后,在台胞投资较密集的福州、厦门、漳州、泉州、平潭综合实验区也相继成立涉台检察工作机构。2019年3月,在福建省检察院内设机构改革中,涉台检察职能得到强化,原涉台办更名设立为第十一检察部,这是全国检察机关唯一将涉台检察职能单设为专门机构的省级院。

为高效办理涉台刑事案件,厦门设置涉台检察室,集中管辖全市涉台一审刑事案件,实行“捕、诉、监、防”一体化办案模式,探索建立涉台案件集中管辖制度、“定人、定时、定案”办案责任制等。平潭对涉台案件实行归口办理,涉台部门统一负责涉台案件的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出庭公诉、法律监督、司法救助等业务,有效提升了涉台检察工作的专业化水平。漳州、泉州、三明、宁德等地探索开展专人专组办理涉台案件模式,有效提升涉台检察工作的专业化水平。

此外,福建检察机关还建立重大涉台案件诉前会商机制,确保案件质量和效率;探索完善台湾地区被告人、服刑人员适用缓刑、减刑、假释与暂予监外执行等工作机制,保障当事人平等享有法律规定的假释、保外就医等诉讼权利。

(责编:陈楚楚、钟巧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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