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法行为轻微 厦门交通运输“首违不罚”第一单开出

“这样执法既维护了法律权威,也增添了人情味。”昨日上午,渣土车驾驶员吴师傅,在接过市交通执法支队执法人员现场开具的《不予行政处罚决定书》后表示。
据悉,这是《厦门市交通运输领域首次或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实施办法(试行)》正式印发后,我市交通执法支队开出的“首违不罚”第一单。记者从市交通执法支队获悉,昨日我市交通执法支队共开出8张《不予行政处罚决定书》。
“你这辆车存在冲洗不干净、带泥上路的情况,车头下面也一直在滴泥水,造成公路路面污染。”昨日上午9时25分,市交通执法支队执法人员在环岛干道坂美公园路段,对接受检查的渣土车驾驶员吴师傅进行批评教育,并责令其当场整改。
鉴于该违法行为轻微且未造成实际危害后果,且该驾驶员按要求积极主动改正,符合“首违不罚”条件,可以不予行政处罚。执法人员采取包容审慎的态度,按照规范流程做出了不予处罚的决定。“在免罚办法实施后,如涉及25项免罚事项清单,且没有造成实际危害后果,经执法人员现场核查后,将启动容错纠错程序,不予处罚。”市交通执法支队直属大队三中队副中队长吕志炜说。
昨日上午11时29分,在厦门火车站北广场前,市交通执法支队人员又开出了一份“首违不罚”单。“该出租车驾驶员用收款二维码贴住了整个服务监督卡,未按规定装置岗位服务资格证件,属违法行为。”本以为要面临处罚,却看到执法人员现场开具的《不予行政处罚决定书》,驾驶员宋师傅现场承诺,将以此为戒,随车展示服务监督卡,实行亮证服务。
“首违不罚”作为市交通运输局优化营商环境的一个重要举措,将严格执法和教育引导有机融合,既维护了法律的刚性和尊严,又在法理之外兼顾了情理,让人感受到执法者的人文关怀。“这不仅成为查处交通运输领域违法行为的过程,更成为宣传法律、法规、政策、标准的过程,让交通运输从业人员在‘有温度的执法’氛围中,获得容错支持和发展空间。”市交通执法支队相关负责人说。(记者 林钦圣 见习记者 许静雯 通讯员 傅秋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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