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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将统筹安排3年内可收储的土地资源 保障建设用地供给

2021年08月17日15:54 | 来源:人民网-福建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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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网厦门8月17日电 (张萌)近日,厦门市政府办公厅印发《厦门市土地储备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实施办法》包含9章49条内容,对职责分工、土地储备计划、土地储备范围及程序、储备土地的前期开发、储备土地的管理与供应、土地储备的资金管理、监管责任等方面进行了规范。

17日,厦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召开新闻发布会,对《实施办法》进行解读。据悉,《实施办法》适用于厦门全市行政区域范围内的土地储备实施及其监督管理,有效期5年。

发布会现场。人民网 张萌摄

根据《实施办法》,厦门土地储备实行“统一规划、统一收储、统一开发、统一管理、统一供应”的原则,按照周期和内容分为3年滚动计划、年度储备计划和专项规划计划。其中,土地储备3年滚动计划应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国土空间规划等组织编制,并充分考虑全市片区开发、城市更新、重点项目建设、土地市场供需状况、存量建设用地盘活等因素,合理确定未来3年土地储备规模,统筹安排3年内可收储的土地资源。

据了解,土地储备指资源规划部门为调控土地市场、规范土地管理、促进土地资源合理利用,依法取得土地,组织前期开发、储存以备供应的行为。2011-2020年,厦门完成土地收储7591公顷,土地招拍挂供应3455公顷,为提供建设用地保障能力、服务房地产市场调控、促进土地资源节约集约利用等发挥了重要作用。

被收回的原柯达厂区地块。厦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供图

据发布会介绍,《实施办法》在充分遵循国家《土地储备管理办法》框架的基础上,吸纳提炼厦门有效做法,对土地储备业务“全生命周期”管理作了具体的规定,进一步强化和规范土地储备涉及计划管理、储备范围及程序、前期开发、日常管理与供应、储备资金管理等全链条业务环节。

值得一提的是,《实施办法》将厦门市多年来开展土地储备的有效做法进行了总结提炼、作出规范。一是贯彻《厦门市工业(仓储)国有建设用地协议收储补偿若干规定》文件精神,明确国有建设用地协议收储程序。二是充分体现“分类保障、从严管控”的原则,明确储备土地临时利用审批和监管机制。三是结合国家强化生态环境保护的要求,明确规定储备土地入库前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评估和治理修复机制,加强污染地块监督管理。四是吸纳《收储边角地批量划拨利用实施方案》相关规定,明确已收储边角地可通过批量、直接划拨的方式进行管理利用。五是在遵循厦门市公共资源交易有关规定的框架下,初步规范协议收储项目地上物处置的主体和程序等。

发布会上,厦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实施办法》旨在进一步加强土地储备管理,规范土地储备行为,优化土地资源配置,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以保障厦门建设用地供给。

(责编:陈楚楚、张子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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