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推出促进邮轮旅游业发展扶持政策
2021年08月18日15:18 | 来源:人民网-福建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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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网厦门8月18日电 近日,由厦门港口管理局联合厦门市文化和旅游局、厦门市财政局印发《关于进一步促进邮轮旅游业发展的扶持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按始发港航线和访问港航线分类明确扶持标准,将从国家正式通知邮轮复航之日起实施,有效期一年。
根据《意见》,本次扶持政策在始发港航线方面规定,对招徕旅客从厦门邮轮母港出境旅游的邮轮公司或包船企业,按自然年度累计出境旅客人数给予补贴,标准为5000人(含)至5万人部分200元/人,5万人(含)以上部分250元/人;对使用或引进5万总吨(含)及以上邮轮,运营“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沿线国家邮轮航线的邮轮公司或包船企业给予10万元/航次补贴,其中单航次挂靠三个及以上“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沿线国家的,另给予40万元/航次补贴。
《意见》明确,对同一运营主体使用或引进5万总吨(含)及以上邮轮,每周至少运营一个航次,且连续运营满90天的,按自然年度总运营航次给予10万元/航次补贴。
此外,《意见》针对访问港航线方面也做了规定,如:对使用或引进邮轮来厦运营访问港航线的邮轮公司或包船企业,按实际入境的邮轮旅客人数,给予100元/人次补贴。(张萌 郭旻 )
(责编:陈楚楚、张子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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