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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中院聘任11名执行监督员  均系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人士

2021年08月23日17:01 | 来源:人民网-福建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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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网厦门8月23日电 (张萌)23日,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厦门中院”)举行首届执行监督员聘任仪式。据悉,此次聘用的执行监督员共11名,任期两年,将针对该院执行办案的合法性和规范性等进行监督。

据了解,设立执行监督员制度,旨在健全执行权运行的外部监督制约机制,探索建立社会公众监督执行案件办理的工作制度。本次厦门中院聘任的执行监督员均系社会各界推选,经厦门中院党组研究最终决定的人选,包括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工商、金融、高校、传媒、社区等各界人士。

据介绍,执行监督员可以监督法院如执行异议、复议案件的公开听证,执行案件现场查封、扣押、调查等执行活动,以及涉及该市重大民生项目等重点执行案件的办案进展等执行工作。同时,还可对查封、扣押、冻结财产长期未处置的案件,执行款长期滞留未发放的案件,立案后超过一年未结案的执行实施案件以及事实认定或者法律适用存在争议的执行审查案件实施监督。

厦门中院院长谢开红表示,设置执行监督员机制,旨在实现“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工作目标,促进人民法院执行权的公正、高效、规范、廉洁运行,解决当前执行监督还不够完善、成效还不够理想的问题。

(责编:陈楚楚、张子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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