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尤溪检察:让司法救助装上“智慧眼”

2021年09月26日21:16 | 来源:人民网-福建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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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没想到,检察官不仅知道9年前我被打残后的赔偿款没有执行到位,还主动给我救助,为我排忧解难!”近日,当叶某从福建省尤溪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代检察长江长擎手中接过救助金时动情地说到。

近年来,福建省尤溪县人民检察院为深入推进司法救助,助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助推乡村振兴,主动将司法救助融入社会救助格局,先后与县扶贫办、民政局、退伍军人事务局、残疾人联合会等有关部门建立了协调配合工作机制、实现信息共享。在此基础上,该院自主开发设计了“尤溪县人民检察院司法救助信息系统”。该系统将全县的贫困户、低保户、残疾人以及刑事被害人等共13800多条信息进行整合,能自动筛选甄别出刑事被害人是否属于贫困户、军人军属、未成年人、残疾人四类重点救助对象,为该院实施精准救助装上了“智慧眼”,确保检察环节司法救助“一个都不能少”,做到“应救尽救”“应救即救”。

去年11月,该院通过该系统进行查询比对时发现,2015年5月28日,叶某申请强制执行的刑事附带民事赔偿案至今未执行到位,且因被殴打致残,很有可能需要救助,于是立即主动启动司法救助程序。经审查核实,叶某曾是一名摩的师傅。2012年8月28日,陈某因乘坐叶某的摩的时脚背被刮伤,将叶某殴打致重伤。陈某也因此被判刑,并被判附带民事赔偿叶某29万余元。因陈某未履行赔偿义务,2015年5月,叶某向尤溪县人民法院申诉强制执行。但因陈某在服刑,没有赔偿能力,叶某无法通过诉讼途径获得赔偿。又因叶某被殴打致重伤,属智力残疾二级,无法再从事“摩的”职业,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生活困难,符合司法救助条件,经报请县司法救助领导小组审批,决定给予叶某5万元司法救助金。

该院还加强与省、市检察院的沟通与联系,建立上下院联动救助工作机制,有效解决了基层司法救助金不足问题,最大限度防止被救助对象还贫。今年4月,该院在办理池某、阮某伟司法救助案时,发现被害人阮某(已死亡)只留下年仅4岁的儿子阮某伟和82岁的祖母池某相依为命,且没有其他生活来源,很容易还贫,于是建议给予15万元救助,其中尤溪县人民检察院救助5万元,不足部分由福建省检察院救助,最终获得批准。

目前,该院已形成了“上下联动、部门联动、内部联动、信息驱动”四驱并举的司法救助格局,取得了较好效果。今年以来,该院已救助困难群众4人,发放司法救助金49.5万元。(赖诗俊)

(责编:林东晓、张子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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