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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场监管部门公布一批食品安全违法典型案例

2021年09月27日11:02 | 来源:人民网-福建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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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网厦门9月27日电 (张萌)本次福建疫情发生以来,厦门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迅速行动,加大行政执法力度,严查市场监管领域各类违法案件。继公布一批涉疫违法典型案例之后,近日,厦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又公布了一批食品安全违法典型案例。具体情况如下:

案例一:食品贸易公司未按规定上传进口冷链食品追溯信息

9月13日,执法人员在海沧一食品贸易公司检查发现,现场有两款原产国为新西兰、生产日期为2020年12月份的进口冷冻食品(乳酪、干酪),该公司却无法提供相应的入厦通行码及上市凭证,也未按规定上传进口冷链食品追溯信息,涉嫌违反《福建省食品安全条例》第二十条第二款规定。9月14日,执法人员依法对该公司进行立案调查。

案例二:进出口公司未按规定上传食品安全追溯信息

9月15日,厦门市市场监管综合执法支队对一进出口公司检查发现,该公司未将其批发经营的某款牛仔骨的名称、品牌、规格、数量等信息录入至厦门市“入市必登”平台,且未建立电子台账,涉嫌违反《福建省食品安全条例》第二十条第二款和《福建省食品安全信息追溯管理办法》第二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执法人员随即对其进行立案调查。

案例三:餐饮公司销售无合法来源进口啤酒

9月15日晚,厦门市市场监管综合执法支队在湖里区金边路一餐饮公司检查发现,该经营场所内摆放两款外包装为英文标签的啤酒,却无国内进口商等相关信息。同时,公司方不仅无法提供两款啤酒的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等材料,还无法证明两款啤酒的合法来源。上述行为已涉嫌违反《福建省反走私综合治理工作规定》第十三条规定,随即被立案调查。

案例四:餐饮店使用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餐饮原料

9月20日,执法人员对位于湖里区墩岭路一餐饮店检查发现,后厨垃圾未加盖、餐饮原料冰箱里的半成品与生原料混放。同时,原料仓库存放的猪脚料包、汤料、猪脚料三号、白糖、味精等预包装餐饮食品原料均无标签标识内容。上述行为已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四十四条、五十五条规定,随即被立案调查。

案例五:海鲜餐厅销售过度捆绑螃蟹

9月10日,执法人员在翔安区一海鲜餐厅检查发现,销售螃蟹存在过度捆绑问题。经现场称重,大青脚螃蟹4.8斤,用于捆绑的绳子重0.8斤;中号青脚螃蟹8.2斤,用于捆绑的绳子重1.1斤。上述行为已涉嫌违反《厦门经济特区产品质量监督管理条例》第十三条第一款第(五)项规定。9月19日,当地市场监管部门依法对这家海鲜餐厅进行立案调查。

(责编:陈楚楚、张子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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