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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龄儿童无法入学 福州检察官力解群众困难

2021年10月05日15:11 | 来源:人民网-福建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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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谢检察官,让我女儿好好陪小外孙过了一个中秋节。孩子的入学手续正在办理,你们可解决了我们家的大事儿。”近日,犯罪嫌疑人李某的母亲给福州市检察院送来了锦旗,向检察官表示感谢。

适龄儿童缘何无法入学

9月,李某的孩子本该要踏入小学校门,但一个月过去了,孩子仍未正常入学。是监护人疏忽,还是另有隐情?

事情得从8月的一天说起,福州市检察院12309检察服务中心大厅内一位坐立不安的老人不时看着窗口内的接访人员。这引起了检察官的注意,便上前询问老人情况。

原来2个月前,老人的女儿李某酒后与的士司机因车费问题发生纠纷,司机随后报警。民警在依法处置过程中,李某因饮酒过多情绪失控对民警踢打撕咬,导致出警民警受轻微伤。李某也因涉嫌袭警罪被移送至晋安区检察院。

“我家小外孙今年要读小学了,现在孩子妈妈回不来,我自己也刚动完手术。孩子现在每天都问我,妈妈什么时候回家?什么时候可以上学?我也不知道怎么办,你们能不能帮帮我?”老人说着着急了起来,红着眼眶,紧紧握着检察官的手怎么也不肯松开。

检察官了解到,李某的丈夫已在监狱服刑,她一个人带着孩子在晋安区谋生,婆婆年岁大了无法帮忙带孩子,只能把远在黑龙江的母亲接来。到了开学的日子,李某被羁押,老人又人生地不熟,无法办理孩子的入学手续,孩子至今无法入学。

检察长包案力解群众困难

一个案件牵动着一个家庭,每一个诉求都是群众的急难愁盼。检察官立即将情况向院领导反映,福州市检察院检察长傅建飞了解情况后,决定包案办理该案,“虽然李某是犯罪嫌疑人,但其家庭因案遇难题,老人孩子的问题必须认真对待,务必帮助他们走出困境。”

此时,晋安区检察院再次核实了李某的情况。经过两级检察院共同研判,认为李某到案后自愿如实供述其犯罪事实,基本事实清楚,证据基本固定。但其悔罪态度良好,主观恶性不大,并已取得民警谅解,可依法考虑对其变更强制措施。

为确保案件得到公平公正有效处理,福州市检察院举行了简易公开听证,邀请专业律师等作为听证员,对李某是否取保候审进行公开审查。

“鉴于李某是认罪认罚,其孩子入学问题急需解决,我们建议对其变更强制措施。”听证员在听取申诉人、原案件承办检察官意见,充分了解案件事实证据后,经认真评议,发表了听证评议意见。

综合多方意见,两级检察院决定对李某变更强制措施。

细节之处尽显司法温情

检察官注意到,时间已临近中秋节,能否让李某家的老人孩子收获团圆的喜悦?

正值疫情期间,检察官前往看守所办理业务需持48小时核算检测报告,如果等待承办检察官的核酸检测结果,李某可能就无法陪伴家人度过中秋。晋安区检察院立即更换另一名持有核酸检测报告的检察官进看守所办理变更强制措施手续,赶在中秋节让李某回到了家。

“你得赶紧先办理好孩子的落户,办理好后,我们会马上联系区教育局就近为孩子办理入学手续。”晋安区检察院综合业务部负责人再次与李某通电话,引导李某办理孩子入学手续,帮助孩子尽快走进校园。(周雯)

(责编:林东晓、张子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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