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以检察之名守护英雄烈士
烈士纪念建筑物,是一座座革命先烈舍生忘死、英勇斗争的丰碑,是一部部凝固的中国革命史,是一面面激励后人为崇高理想而奋斗的旗帜。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退役军人事务部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开展全国县级以下烈士纪念设施管理保护专项行动的通知》要求,日前,莆田市退役军人事务局、莆田市人民检察院联合开展全市县级及以下烈士纪念设施管理保护专项行动。
为了摸清底数,对照“信息校核、规范整修、有效管护、宣传教育”四个“全覆盖”的工作标准,莆田市退役军人事务局与市检察院开展了专项行动联合检查,陆续拜谒、勘查了散落在全市的14座散葬烈士墓、2处烈士纪念碑和2处烈士陵园,实地走访查看了纪念地和革命烈士墓保护情况及附属设施维护情况。
莆田市两级检察院坚持以党史学习教育为引领,组织开展红色遗产保护、烈士纪念设施保护等英烈保护行政公益诉讼活动,发挥公益诉讼职能,以“检察蓝”守护“革命红”,以检察担当捍卫英烈尊严,弘扬革命文化。针对调查中发现的墓体损坏、管理维护缺失、工作措施不够有力,工作程序不够规范等问题,共立案9起英烈保护领域行政公益诉讼案件,发出督促履职检察建议9份,保护英雄革命烈士纪念设施14处,确保烈士纪念设施本体建筑保护良好,确保周边环境保护庄严、肃穆、清净。
英烈纪念设施保护是一项系统的工程,需要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检察机关、文物保护等部门长期共同推动。莆田市两级检察院领导高度重视,召开全市烈士纪念设施整修工作现场推进会、联席会议,共商英烈保护工作协调机制和联动配合工作制度,注重红色资源保护利用的协同共治。全市检察机关建立沟通协调机制7项,设立了中共闽中游击队珠江中队旧址革命文物公益诉讼保护教育基地,有力地保护英雄烈士的合法权益,传承和弘扬英雄烈士精神、爱国主义精神,大力提升英雄烈士纪念设施的红色教育功能。
分享让更多人看到
- 评论
- 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