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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低俗广告标语说“不” 罗源县检察院为未成年人撑起一片法治蓝天

2021年11月09日14:50 | 来源:人民网-福建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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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源县三中路的低俗广告标语早就该好好治理了!”近日,罗源县第三中学德育处老师对罗源县检察院检察官提到,早就发现罗源县三中路的广告标语比较低俗,影响了学生的身心健康,但因学校并不是广告标语的制作方,也不清楚具体由哪个部门管辖,所以感到束手无策。

今年9月,罗源县检察院召开大学习大讨论征求意见座谈会,广泛征求罗源县人大代表、县政协委员、挂点学校教师代表及普通群众代表等各界代表意见建议,其中罗源县人大代表提出罗源县三中路广告标语低俗化,损害了未成年学生的身心健康。

了解到上述线索后,罗源县检察院未检办检察官在走访过程中发现三中路存在“唐僧取经我娶你,佛度众生你渡我”“你属什么属你,不思进取思你”“坠入爱河我来捞你,何以解忧唯有抱你”等广告标语,且该广告标语紧邻罗源县第三中学,处于未成年学生上下学必经之路。

如何判定上述广告标语是否低俗?上述标语是否对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产生影响?未检办检察官准备了220份调查问卷向罗源县第三中学老师、家长、学生发放。经统计,其中86.4%的答卷者有关注过上述广告标语;88.8%的答卷者认为广告标语存在低俗化问题;82.6%的答卷者认为广告标语一定程度损害了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87.2%的答卷者认为低俗广告标语应当治理。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九条“广告不得有下列情形:(七)妨碍社会安定,损害社会公共秩序或者违背社会良好风尚”、第十条“广告不得损害未成年人和残疾人的身心健康”及《福州市户外广告设置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等规定,未检办检察官依法向罗源县住建局发出行政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建议其依法履行职责,加强监督管理,对罗源县三中路广告标语进行整改,切实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县住建局收到检察建议后承诺会立刻整改不当广告标语。检察官后续将继续跟进关注情况,及时督促整改。

今年以来,尤其是自大学习大讨论活动开展以来,罗源县检察院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针对校园周边减速带脱落问题,向有关部门发出诉前检察建议,有效维护了校园周边安全;联合县教育局、公安局等相关单位建立了入职查询、强制报告制度,共同把“大灰狼”挡在校门外,进一步织密了未成年人保护网;与县教育局、烟草专卖局等相关单位共同签订《保护未成年人免受电子烟侵害联动衔接多方合作机制》,排查电子烟商户100余家,入校园开展电子烟普法活动2场,发放电子烟危害宣传材料300余份,持续推进“无烟校园”建设,为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撑起了一片法治蓝天。(叶润林

(责编:林东晓、张子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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