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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好数据“导航仪”有的放矢“求突破” 厦门市检察机关这场业务态势分析会“不一般”

2021年11月09日15:15 | 来源:人民网-福建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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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数据时代,检察业务数据是检察履职办案的“导航仪”。

日前,最高人民检察院正式下发《检察机关案件质量主要评价指标》,将原先的案件质量主要评价指标调整为60个,并对以“案-件比” 为核心的13个主要指标设置了通报值,作为检察业务工作开展的最重要参考值。

“变的是指标,不变的是质效。”10月27日召开的厦门市检察院2021年第三季度检察业务态势分析会上,厦门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吴金喜强调,“做好业务数据分析研判,就是要用好这个‘导航仪’。好的数据指标要巩固;反映出的工作问题,下一步要精准发力,积极改进。”

“数字准、情况明、责任清”,用数据说话,讲对策建议——此前,市检察院已先后召开8场这样的定期业务态势分析会,《检察机关案件质量主要评价指标》正式下发后召开的这一场,显得尤为不一般。

亮点:办案质效有优化

今年前三季度,厦门市检察机关办了多少案件,办案质量如何,办案效率怎么样?业务态势分析会上,厦门市检察院案管部门负责人首次围绕最高检设置的13个通报值指标,对厦门市检察机关业务工作主要数据情况进行重点分析。

据了解,这些指标基本采用诸如“适用率”“采纳率”这样的“比率”来表述,从而体现“有质量的效率”和“有效率的质量”的结合。换言之,新的质量评价指标体系,更加关注检察业务的质量和效果。

前三季度厦门市不捕率同比增加3.56个百分点,厦门市检察机关贯彻“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工作更加到位;在审查起诉案件受理数上升40.41%的情况下,全市审查起诉平均办案期限较去年同期减少13天,不必要的诉讼环节被大大减少……一串串数字,一个个百分比,在分析报告中变得鲜活起来。

业务数据分析显示,今年前三季度,厦门市检察机关办案质效有所优化。特别是第三季度,面对疫情,厦门市检察机关一方面积极响应市委号召调整工作重心,冲锋在前、争作表率、勇于担当,投身抗疫工作;另一方面,保持积极进取、克难奋进的工作状态,坚持做好司法办案业务。“疫情防控和检察工作同步发力、同步落实、同步推进,各项工作稳中有进、亮点频现,很不容易。”吴金喜表示。

问题:入木三分“找短板”

亮出数据,既要看到成绩,也要看到短板和不足。

“成绩不讲不会跑,问题不讲过不去。”会上,吴金喜对各业务部门的工作进行点评,做得不好的当场指出,他要求案管部门在分析存在问题时要做到“一针见血,入木三分”。

从分析报告来看,在最高检13个设置通报值指标中,前三季度厦门市检察机关存在一些数据指标未达标的情况;此外,业务工作发展不平衡现象仍然存在,一些基层检察院存在民事公益诉讼业务空白等问题。

“这项数据指标为什么上不去,除了大家说的案件类型新、难度大之外,还有没有其他方面的原因?”

“最高检在设置通报值上已经充分考虑了不同地区案件体量上的差异,我们存在的问题,其他地方有没有?”

激烈的探讨背后,是厦门市检察机关向“严要求”要“高质量”的决心。

“要积极正视、自我加压、继续努力,对标对表找差距、想办法,求得新的突破、新的提升。”吴金喜强调。针对业务数据分析中发现的问题,厦门市检察院案管部门及时组织案件质量评查,加大指导和监督力度。

破解:有的放矢“求突破”

心中有数,方能有的放矢。开展业务态势分析会,不仅是为了让大家心中有“数”,更重要的是要在会商中找到破解难题的招数。

质量评价指标体系的作用是在于引领、推动、激励,以把检察官的个人能动性最大限度调动起来、发挥出来。同时,也通过建立质量评价指标体系来补齐办案中的短板。

“在接下来的时间里,我们在补齐数据指标短板的同时,还要争取在知识产权等方面做出更多精品案件。”“我们会在文物保护还有海洋生态环境保护方面多下一些功夫。”厦门市检察院各业务部门根据分析报告指出的问题,纷纷提出下一步改进工作的措施。

“下一步,我们要认真对照市委和上级院的部署要求、任务目标,争分夺秒抓落实,倒排期限推进度,努力把因疫情耽搁的时间抢回来,把定好的目标夺回来。”吴金喜强调,要从三个方面求突破:

化危为机求突破。要将助力企业纾困减负作为工作重心和抓手,围绕大局、紧盯形势,结合贯彻落实党中央《意见》和上级院相关意见、方案,推动“十条意见”落细落到位。

能动延伸求突破。从个案办理向类案监督延伸,从司法办案向促进社会治理延伸,敢用、会用、善用法定调查手段,在增强法律监督“刚性”的同时,努力把法律监督做到实处。

起而行之求突破。将目标任务细化量化,层层分解,做到定性、定量、定人,形成“千斤重担大家挑,人人头上有指标”的工作格局,以个体的担当作为汇聚成推动厦门检察高质量发展的源源动力。

(责编:林东晓、张子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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