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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习大讨论”检察长系列访谈

办好办准每一起“民生小案” 小院也有“大作为”

——专访福州市闽清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陈绍雨

2021年11月15日16:13 | 来源:人民网-福建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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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闽清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陈绍雨做客人民网福建演播室。人民网 王铣摄

福州市闽清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陈绍雨接受人民网专访。人民网 王铣摄

编者按: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化党史学习教育、巩固拓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推进“再学习、再调研、再落实”活动、践行省会城市检察机关排头兵精神,自今年8月中旬起,福州市检察机关部署开展为期两个月的“大学习大讨论”活动,着力推动新时代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切实以“赶考者”的清醒和坚定,努力在时代大考中交出满意答卷。为此,福州市人民检察院联合人民网福建频道推出“大学习大讨论”检察长系列访谈,畅谈“悟思想、办实事、谱新篇”的收获与成效。

本期的访谈嘉宾是福州市闽清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陈绍雨。

主持人:争当排头兵,奋进新征程。大家好,这里是由福州市人民检察院和人民网福建频道联合推出的“大学习大讨论”检察长系列访谈。今天做客我们演播室的嘉宾是福州市闽清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陈绍雨。陈检察长您好,欢迎您!

陈绍雨:主持人好,各位网友大家好!

主持人:最近,福州市检察机关开展了为期两个月的“大学习大讨论”活动,那么闽清县人民检察院是如何开展这项活动的?在活动中发现了哪些短板?又是如何改进的呢?

陈绍雨:对于这次的“大学习大讨论”,我们第一时间就研究制定了实施方案,召开了动员部署大会,明确了任务图、时间表,确保“大学习大讨论”活动“开好头”;利用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三会一课”“主题党日”“读书沙龙”“梅检讲坛”等多种形式认真开展学习研讨,确保在思想政治上“强根基”;要求干警围绕政治素质、业务能力、作风建设等7个方面,认真对标对表、深入自查互评,落实整改措施,确保全体干警“提素能”。

通过这次“大学习大讨论”,我们认识到自身在树立“谦抑、审慎、善意”的司法理念方面还有较大提升空间,个别干警在办案中仍倾向于“构罪即捕”“一诉了之”。对此,我们一方面通过业绩考评、典型案例评析、案件评查等手段,引导干警将“少捕慎诉慎押”理念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另一方面,聚焦轻刑犯罪、未成年人犯罪、过失犯罪这三类案件,细化办案指引,积极探索建立以“不羁押为原则,羁押为例外”的刑事诉讼新模式,切实降低审前羁押率。此外,针对实践中只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与被害人双方没能达成赔偿谅解协议就一律予以批捕、起诉,以及不敢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倾向,我们积极推行赔偿保证金提存制度。通过适用这个制度,可以说既降低了审前羁押率,又提高了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适用率,同时还有效化解了矛盾纠纷,修复了社会关系,实现办案“三个效果”的有机统一。

主持人:准确把握新发展阶段,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那么闽清县人民检察院是如何突显“小院大作为”的呢?

陈绍雨:闽清检察院的确是个小院,长期以来,确实有一部分干警存在甘居人后的思想。通过这次“大学习大讨论”,充分激发了干警干事创业的决心和热情,一些核心的办案数据指标不断向好。比如,在落实刑事案件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上,我们通过逐案分析、完善考核通报机制、出台轻微刑事案件赔偿保证金提存制度等方式,稳步提升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率、精准量刑建议提出率、法院量刑建议采纳率和当事人服判息诉率,这几项指标均居全市基层检察院前列。可以说在进一步履行刑事诉讼主导责任的同时,降低了司法成本,节约了司法资源。

在刑事诉讼法律监督方面,我们紧盯有案不立、有罪不究、违规立案和侦查、审判活动违法等问题开展监督,相关的监督数据占比指标也居全市前列,取得了较好的监督成效。

在公益诉讼方面,我们秉承“双赢多赢共赢”的监督理念,坚持“小切口、大作为”,以专项引领和区域整治为切入点,因案施策、精准监督,抓出成效。比如,围绕闽清“一江五溪”水源地治理、古厝文物保护、扬尘污染防治、食品安全等重点领域,我们向相关职能部门、乡镇政府制发检察建议25份,并配合有关部门开展闽江沿线乱占乱用岸线资源、非法红虫养殖等多个专项整治行动,都较好地达到了预期目标,也体现了检察机关的担当作为。

主持人: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一直以来都是我们检察机关工作的着力点,那么闽清县人民检察院是如何践行“为人民司法”的?

陈绍雨:与先进地区院相比,闽清县人民检察院的人员规模小,办案体量也并不突出,这就更需要我们树立“精品意识”,以“求极致”的态度,综合考虑天理、国法和人情,在有理性有温情中办好办准每一起“民生小案”,推动实现“案结事了”的最佳司法状态。比如,我们通过完善提前介入侦查机制、开展退查延期案件整治活动、落实期限预警、不捕不诉释法说理等方式,大幅度降低“案-件比”,所办案件都没有出现复议复核及申诉情况,切实减少了当事人诉累,提升了人民群众的司法体验和司法评价。我们还深入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和“转作风、强服务、办实事”集中提升专项行动,多措并举做好法治宣传、公开听证、司法救助等工作,用心用情办好群众“急难愁盼”的事情。

主持人:有句俗话说得好,“打铁必须自身硬”。我们要推动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全面加强检察队伍建设是非常有必要的,那么闽清县人民检察院在加强队伍建设这方面是如何做的?都取得了哪些成效呢?

陈绍雨:在队伍建设上,我们坚持严管与厚爱结合,激励与约束并重。今年以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为契机,结合自身顽瘴痼疾、工作短板弱项、重点领域风险隐患、队伍教育管理盲区等,建立健全了执法司法、检务管理、交流轮岗等12项制度机制,并层层压紧压实责任,推动形成用制度管人管事管案的工作格局。其中,在落实防止过问司法办案“三个规定”方面,我们在市检察院指导下办理了全国首例通过填报“三个规定”重大事项追诉漏犯的案件,该案例还入选全国检察机关典型案例。我们还梳理总结了办理该案的经验做法,出台了《关于建立“重大事项记录”检务督察和职能部门协作配合机制的若干规定》,把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和办案廉政风险点结合起来,形成信息互通互补的合力,进一步规范了司法行为。

此外,我们也大力推进“学习型”检察院建设,加强素能培训、纪律督察、业绩评价、选拔任用一体化建设,不断激发检察内生动力,促进干警自我加压、自我提升、主动作为,使担责任、抓落实形成常态,干事创业、争先创优形成风气。我们先后获得了福建省文明单位、福州市“五一先锋号”、闽清县“优秀机关党建品牌”“优秀党建文化阵地”及“先进基层党组织”等荣誉称号,在一线工作中涌现出全省检察机关先进个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优秀个人等先进个人。

主持人:好的,由于时间关系,本期的访谈到这里就接近尾声了,谢谢陈检察长。

陈绍雨:谢谢主持人,谢谢大家!

主持人:也感谢各位的关注,再会!

(王铣 郑窈 魏鹏飞)

(责编:陈楚楚、张子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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