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
人民网>>福建频道

在榕台胞可以申请公租房了

2021年11月18日08:27 | 来源:福建日报
小字号
原标题:在榕台胞可以申请公租房了

记者从福州市有关部门获悉,即日起,福州市正式启动首批在榕就业创业台胞公共租赁住房申请。第一批可申请房源共计550套,户型以45、55、65平方米为主,将满足在榕台胞就业创业、工作生活的基本居住需求。

根据福州市台港澳办与福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发布的《关于2021年在榕就业创业台胞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对象资格受理有关事项的公告》显示,符合申请条件的在榕就业创业台胞,可于今年12月15日前向就业创业所在地区台港澳部门(鼓楼区台港澳办、台江区台港澳办、仓山区台港澳办、晋安区台港澳办、闽侯县台港澳办、福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党群工作部)提交申报材料。

据了解,此次台胞申请公租房须具备一定条件,包括在福州市鼓楼、台江、仓山、晋安四城区及大学城(含高新区)有稳定工作,与所服务企事业单位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或者在上述地区自主创业,为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个体工商户负责人;取得福州市台湾居民居住证;本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在福州市鼓楼、台江、仓山、晋安四城区及大学城(含高新区)无自有住房。

福州市台港澳办有关工作人员介绍,第一批申请房源香槟花园位于晋安区连江北路,其中45平方米户型166套、55平方米户型274套、65平方米户型110套。按照规定,1人户家庭配租45平方米户型,2人户家庭配租55平方米户型,3人及以上户家庭配租65平方米户型;租金优惠方面,按市场租金标准的70%配租,即均价为每平方米23.5元。

为打造台胞台企登陆第一家园先行城市,今年7月,福州出台《在榕就业创业台胞住房保障工作实施方案(试行)》,分期分批向台胞配租配售保障性住房,并实行租金减免优惠,以促进更多台胞来榕就业创业、工作生活。(记者刘深魁)

(责编:陈蓝燕、吴舟)

分享让更多人看到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