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岛内电动自行车实行限量登记上牌 全面加强服务业电动车安全管理

人民网厦门11月26日电 (张萌)近日,《厦门市公安局关于思明、湖里区民生服务行业电动自行车登记和通行管理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发布。《通知》要求,今后,该市岛内思明、湖里两区的邮政、快递、送餐等民生服务行业企业的电动自行车,将实施限量登记上牌。
根据《通知》,此次实施限量登记上牌的民生服务行业,包括在厦门岛内的思明、湖里两区从事邮政、快递、外卖配送等专门提供同城快送服务的行业,电力、供水、燃气、电信通讯等公共设施抢修及服务保障的行业,以及经厦门市政府确定的其他涉及抢险救急、保障民生的行业等。符合条件的行业相关企业可向对应行业监管部门申请登记配额,经审定后向车管所申请注册登记。
《通知》明确,在使用管理方面,本次登记的民生服务行业电动自行车应当专用于执行民生服务行业工作。若已登记的民生服务行业电动自行车所有人不再从事民生服务行业,应当在90日内按规定办理注销登记。逾期未办理注销登记的,行业监管部门可以取消其电动自行车配额,并通知交警部门注销其已登记的电动自行车号牌、行驶证。在通行管理方面,在厦门岛内思明、湖里两区注册登记的民生服务行业电动自行车不限行,思明、湖里两区以外的地方注册登记的禁止在岛内上路行驶。
近年来,厦门持续强化电动自行车管理,在加大电动自行车违法整治力度的同时,还于近期推出厦门岛外超标电动车过渡期备案登记管理办法等,通过各种有效手段规范电动车管理,保障群众出行安全。根据2012年1月1日起施行的《厦门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若干规定》,厦门对岛内思明、湖里区电动自行车采取“登记上牌、限量控制限制通行、违法重罚”的管理措施。此次推出民生服务行业电动自行车限量登记上牌和通行管理措施,旨在加强对民生服务行业电动自行车安全管理,提升民生服务行业服务水平,创建安全文明城市道路交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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