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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闽侯检察:保护小流域水生态  检察公益诉讼圆桌会议再发力

2022年01月21日15:19 | 来源:人民网-福建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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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8月至11月,福州市闽侯县检察院就大樟溪沿岸存在不同程度的污染问题,先后向相关行政职能部门发出公益诉讼告知函、诉前检察建议,督促其依法履行职责,保护社会公共利益,共同促进大樟溪流域水环境保护。

1月14日上午,闽侯县检察院就大樟溪水环境保护系列公益诉讼专项活动中存在福建省未成年犯管教所的污水直接排放大樟溪问题,组织召开诉前圆桌会议,共商解决办法。参加会议的有福州市人大代表、市检察院、市河长办、鼓山地区检察院、闽侯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福建省未成年犯管教所及有关行政机关相关人员。

会议由闽侯县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林宇主持。会上,闽侯县检察院第四检察部主任赵福璋汇报了近年来闽侯县检察院公益诉讼工作开展情况。

闽侯县检察院第四检察部承办检察官介绍了大樟溪水生态公益诉讼案的基本案情及相关案件情况。

福建省未成年犯管教所的有关负责人汇报了福建省未成年犯管教所目前投入的污水处理设备及日常污水处理情况,希望通过本次会议促成福建省未成年犯管教所的污水管网接入附近的市政污水管网,从根本上解决福建省未成年犯管教所的排污问题。

相关行政职能部门围绕各自职能汇报了各自履职情况,并就未成年犯管教所提出的焦点问题,以及后续焦点难题如何解决进行了表态发言,提出了具体的整改方案。

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也一一发表了意见,充分肯定了市、县检察机关在保护生态环境工作中付出的努力和取得的成效,表示通过圆桌会议不仅仅能解决污水直排水体污染问题,同时推动乡村污水管网建设进程,助力乡村振兴,公益诉讼圆桌会议继桂花王为代表县域内古树名木保护之后,再显成效。希望检察机关和行政机关在今后的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中形成保护合力,共同促进生态环境综合治理。

会后,南屿镇政府、福州高新区城乡建设局和新南公司就福建省未成年犯管教所污水排放问题签订了整改协议。

林宇强调,闽侯县检察院将在上级院的指导下,继续做好协议的督促落实工作。圆桌会议聚焦公共利益保护难点,促进了检察机关与行政部门的沟通联系。让社会更了解行政执法部门在履职工作中存在问题和困难,同时拓展了检察机关公益诉讼有效参与社会治理的新局面,也促进了行政机关主动履职,凝聚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保护公共利益的共识和合力,实现公共利益保护“双赢多赢共赢”。 

(责编:林东晓、张子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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