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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小学、初中新增午托、晚自习等课后服务时段

2022年02月19日12:43 | 来源:人民网-福建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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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网厦门2月19日电 (张萌)18日,厦门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等四部门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课后服务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根据《通知》,该市课后服务将新增小学和初中的午托服务、初中下午的课后服务和初中晚自习等三个时段。

据悉,此次《通知》针对的是厦门市公办学校小学和初中义务教育阶段的课后服务。按照《通知》,该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课后服务将新增三个时段:一是新增中午午餐午休托管服务,涵盖小学、初中,服务时间从上午放学到下午上学为止;二是增加初中下午托管服务。夏令时段(每年6月1日至9月30日)结束时间不晚于18:30,非夏令时段结束时间不晚于18:00;三是新增初中晚自习,结束时间不超过20:40。《通知》上说,从2022年春季学期起,鼓励公办初中工作日晚上开设自习班,有需求的学生可报名参与,学校根据自身情况安排教师进行辅导与答疑。

服务内容方面,《通知》鼓励和支持当地有条件的公办初中、小学充分利用教室、图书馆、阅览室、多媒体教室等各类活动场地,开展校内午休托管服务,配备必要的师资,建立制度进行管理。同时,支持学校在下午时段适度引入第三方机构(含市、区青少年宫,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和具有服务能力的国企等),或通过购买服务的方式聘请专业人员到校开展特色课后服务。

而在收费标准方面,《通知》明确,开展课后服务的学校可按每学期4.5个月一次性预收取托管服务费。具体标准为:午休托管时段,公办小学为每生每月90元、公办初中为每生每月80元;下午课后服务时段,公办小学此前的每生每月50元调整为每生每月120元、公办初中为每生每月50元;公办初中晚自习时段,每生每月80元。其中,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参与课后服务的,学校应减免其服务费用。寄宿生则不收取课后服务费。

据介绍,福建省教育厅已经明确,义务教育阶段课后服务性收费拟实行政府定价管理,具体标准由市、县(区)人民政府制定。对此,目前厦门市课后服务收费暂时按《通知》标准执行,为预收费,待正式收费标准出台后多还少补。此外,《通知》还指出,幼儿园和民办学校的课后服务收费标准则由各区确定。

厦门市教育部门相关负责人表示,学校要做好政策解读工作,及时将课后服务有关事项告知家长,并认真听取意见建议,根据实际需求,合理确定服务项目、服务内容,并不断进行丰富和优化。同时,课后服务工作将纳入“双减”工作考核等,对存在推进速度慢、群众投诉多等问题的区或学校,督促限期整改。对整改不力、服务管理不到位、产生不良影响的,将依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对责任单位进行通报批评。

(责编:林东晓、张子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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