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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首例旅游市场涉老诈骗案在厦门宣判  700余万诈骗款全部退赔到位

2022年07月13日16: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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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名被告人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四个月到十一个月不等刑罚,并处罚金;700余万涉老诈骗款全部退赔到位……7月12日,厦门市湖里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湖里法院)对一起涉老诈骗犯罪集团案作出宣判。据悉,该案是全国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以来,福建省首例旅游市场涉老诈骗案。

“被害人多为老年人。”湖里法院法官介绍,这起涉老诈骗案中,有关玉石珠宝店通过旅行社“不合理低价游”,招揽游客到店内,以赠送“珍珠戒指”等方式获取老人信任,再将成本价几十元的“金镶玉”挂件、手镯等玉器以几千元甚至几万元的高价出售,半年时间诈骗金额高达700余万元。

庭审宣判现场。湖里法院供图

庭审宣判现场。湖里法院供图

法院审理查明,2020年12月至2021年6月间,被告人陈某纠集林某某等人,分别在湖里区东渡古玩城、集美区杏北购物广场开设珠宝店。期间,以低价购进“金镶玉”、挂件、手镯等玉器产品后高额标价,先是通过旅行社招揽游客至店内,再由销售人员负责铺垫、配合烘托讲师的虚假身份——冒充“玉石供应商子女”“珠宝店老板子女”等“富二代”身份,然后以赠送“珍珠戒指”等方式取得被害人的信任,继而以朋友让利为名,承诺所谓的“成本价”“打折优惠价”,实为进价十余倍以上的价格出售,从而骗取中老年游客们的钱财。之后,被告人陈某等陆续被公安机关抓获,并查获作案工具手机、玉石产品及电脑等。

经湖里区检察院提起公诉,湖里法院先后于今年6月10日和17日二次开庭审理此案。经法院审理查明,该案被告人陈某等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结伙骗取他人财物,其行为均已构成诈骗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同时,被告人陈某等结伙以珠宝店为依托,长期采用固定模式骗取他人钱款,成员稳定、分工明确、层级结构清晰,依法应当认定为犯罪集团;而被告人吴某某作为旅行社经营者,明知该犯罪集团长期实施诈骗犯罪活动,仍与之配合并从中谋利,应认定为共犯。

7月12日,湖里法院正式做出判决:该犯罪集团首要分子、被告人陈某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四个月,并处罚金;其余20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至十一个月不等刑罚,并处罚金。“各被告人的诈骗行为不仅造成多名老年人的财产损失,还破坏了旅游市场秩序,社会影响恶劣,应予严惩。”湖里法院法官说。

合议庭对案件进行宣判。湖里法院供图

合议庭对案件进行宣判。湖里法院供图

值得一提的是,在案件审理期间,湖里法院配强办案力量,用情与法相结合的工作方式,最终促成该案21名被告人认罪认罚,并主动退出全部赃款700万余元。目前,700余万诈骗款已全部退赔到位。

“没想到还能全部拿回来。”远在加拿大的被害人张某某特意手写感谢信致谢,被害人吴某某也专门送来一面锦旗,点赞湖里法院真正做到了“司法为民”。

“依法严打养老诈骗违法犯罪活动,切实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守护最美‘夕阳红’。”湖里法院有关负责人表示,近年来,针对老年群体的骗局层出不穷,今年4月全国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部署开展。按照上级的有关要求,湖里法院迅速成立了打击养老诈骗工作专班,在打击严惩相关涉老犯罪的同时,着力为被害群众挽回损失,把追赃挽损作为专项行动的重中之重,并要求贯穿于案件处置全过程、各环节,做到应追尽追、应退尽退、应赔尽赔,以积极的司法作为,全力让人民群众在专项行动中拥有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来源:厦门市湖里区人民法院

(责编:陈楚楚、张子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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