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斩断诈骗养老金的“黑手”  三明市检察院构建“四个一”办案机制守护百姓“养老钱”

2022年08月10日09: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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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28日,三明市明溪县检察院对诈骗群众养老钱的犯罪嫌疑人王某生作出批准逮捕决定。这是三明市检察机关运用一案一介入、一案一指导、一案一总结、一案一建议的“四个一”办案机制,办理的第6起涉及养老诈骗的批准逮捕的案件。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开展以来,三明市检察机关共提前介入涉养老诈骗案件10件14人,批准逮捕6件8人,提起公诉4件5人,受害老年人1700多人。

今年5月16日,明溪县公安局对王某生诈骗一案进行立案后,该县检察院办案人员第一时间提前介入,与侦查人员共同研判案情和侦查取证方向。针对该案的受害人点多面广,居住分散,且不少受害的老年人尚未察觉被骗的事实,该县检察院办案人员当即建议公安机关向当地群众发出《关于征集王某生涉嫌养老诈骗犯罪线索的通告》,得到采纳,为全面收集证据、查清犯罪事实奠定坚实基础。经查,犯罪嫌疑人王某生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银行工作人员、社保中心工作人员、当地村干部等身份,以帮助更换社保卡、升级养老服务、办理免费医疗、提升养老金标准等名义,骗取17名老人的社保卡,骗取养老金70624元。

为更好地推进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工作,三明市检察院及时组织召开党组会,研究制定实施方案、成立领导小组、建立了“一案一介入、一案一指导、一案一总结、一案一建议”工作机制,促进全市检察机关统一办案标准、统一执法尺度,始终坚持惩、治、防一体推进。突出重点打击和依法严惩以提供“养老服务”、投资“养老项目”、销售“养老产品”、宣称“以房养老”等为名实施的侵害老年人合法权益的诈骗、集资诈骗等各类犯罪,相继办理廖某秀等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王某广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王某等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汪某禄等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郑某兴诈骗案、陈某等人组织领导传销活动案等典型案件,在检察办案环节追回赃款239万元,斩断诈骗群众养老金的“黑手”,用心守护百姓的“养老钱”。

今年6月24日,三明市检察院党组书记、代检察长董斌在福建省检察院召开的全省检察系统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工作推进会上介绍该市推行的“四个一”工作机制的特色经验做法。

凡涉养老诈骗犯罪的案件,承办人一律要提前介入,在办案中严把事实关、法律关、证据关,已经成为三明市检察机关办案部门的共识和自觉行动。如三元区检察院在办理犯罪嫌疑人林某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一案时,严格按照三明市检察院出台的《关于加强刑事案件诉前引导侦查工作的意见》,及时安排承办检察官提前介入,针对犯罪嫌疑人林某以高额利息为诱饵,并以口口相传的方式,向众多不特定老年人客户吸收资金的情况,为彻底查清犯罪事实,立足案件实际情况向公安机关提出6个方面的引导侦查取证意见得到采纳,查清了林某分别向40人借款金额700余万元,造成损失金额近500万元的犯罪事实。

强化“一案一指导”,全市受理的涉及养老诈骗的审查起诉案件,市检察院均确定专人跟踪、指派检察官负责全程跟踪,同步指导,是三明市检察机关的特色之一。落实市检察院对所有养老诈骗犯罪案件统一把关尺度,做到重大敏感案件“一把手”带头抓,普通案件部门指导,形成基层院办案、市检察院督导把关的上下联动“一体化”办案机制。强化“一案一总结”,依托日常办案,注重典型案例的培树,分析研判养老诈骗犯罪的新手段,新动态,形成专题调研报告,指导基层办案,发挥典型案例的类案指导作用,也是三明市检察院规范养老诈骗案件办理的重要措施之一,有力地帮助基层检察干警提升办案能力。(陈长回 贾梦妤)

(责编:江苇杭、张子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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