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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江县检察院助力迷途少年圆梦大学

2022年09月30日10: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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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官姐姐,我刚刚收到大学录取通知书了!真的很感谢你们的悉心帮助,如果没有你们的帮助,恐怕我无法实现大学梦了……”这是一名作附条件不起诉处理的涉案未成年人林某给检察官打来的电话。

对于未成年人犯罪案件,连江县检察院始终坚持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准确把握诉与不起诉的界限,找准案件办理、考察帮教和保障学业的平衡点,充分发挥“督促监护令”、家庭教育指导、精准帮教成效,不断充实社会支持体系建设,让每一段错置的青春道路重回正轨。

凝心聚力,倾注检察温情

承办检察官讯问后了解到林某因意气用事、一时冲动参与聚众殴斗,同时考虑到林某仍是高三在读生,提审后主动补充社会调查,积极促成“家校”合力监管局面,并结合综合案件情况,决定对林某附条件不起诉,考验期一年,同时向林某的父母发出了督促监护令,要求其父母切实履行监护职责,加强监管。

考验期间,连江县检察院联合连江县妇女联合会邀请国家二级心理咨询师、家庭教育指导师为林某某父母提供家庭教育指导。考虑到林某某正在高三这一关键时期,承办检察官特别邀请具有国家二级心理咨询师资质的检察官专家助理介入帮教活动,重点针对重塑林某某是非观、坚定林某某底线思维以及舒缓林某某精神压力三个方面开展心理帮扶,助力林某某明确人生方向,树立人生理想。

高考结束后,承办检察官主动联系林某某了解其估分情况,邀请连江县教育局工作人员为林某某提供报考咨询,初步规划未来。

持续关怀,助力圆梦大学

得知林某收到大学录取通知书,为保证林某顺利开启大学生涯,连江县检察院及时进行阶段性评估,召开一场拟缩短附条件不起诉考验期不公开听证会,特别邀请了林某某所在村居书记(人大代表)、教育局学安办副主任以及一名政协委员作为听证员参与听证。会上,参会人员殷切叮嘱林某某严守“可为”与“不可为”的界限,林某某也深刻检讨,再三感谢给予他帮助和支持的各方人员。经评议,听证员们最终一致同意缩短林某某附条件不起诉考验期。

考验期满,连江县检察院立即向林某宣布了不起诉决定,并进行相关记录封存,卸除林某心理负担,使其顺利开启大学生涯,实现情与法相融。

近年来,连江县检察院不断提升未成年人保护成效,全力推进未检工作社会支持体系建设,用法治之光照亮未成年人前行之路。2021年以来,作附条件不起诉10件16人,发出督促监护令28份,开展家庭教育指导44人次、心理疏导40人次,针对性考察帮教28人次,成功帮助7名未成年人回归校园、8名未成年人稳定就业。

(责编:江苇杭、张子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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