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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年来闽清县养老事业取得成效  梅邑特色养老品牌日渐成熟

2022年10月13日17:4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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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老敬老,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党的十八大以来,闽清县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把发展养老服务作为民生工程、民心工程,在制度建设、服务供给、放管服改革、人才培养等方面持续发力,养老事业取得显著成效,养老服务更加优质多元,梅邑特色养老品牌日渐成熟,全县老年人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大幅提升。

养老服务保障坚强有力。一是筑牢组织保障。成立以县政府主要领导为组长的养老服务业发展工作协调小组,明确各部门职责,定期召开联席会议,构建起了上下贯通、协调配合的县、乡、村三级服务工作网络。二是夯实政策保障。制定出台《关于加快养老事业发展的实施方案》《闽清县加快推进养老服务发展(2020-2022)实施方案》《进一步支持养老服务发展实施意见》《闽清县养老服务设施布局专项规划》等政策文件21份、规范性文件18份,有力推动各项工作落实。三是强化资金保障。围绕养老事业发展目标,积极筹措项目资金,累计投入养老服务各类项目建设资金2.16亿元,发放运营补助资金1094.41万元。

基本养老保障不断健全。进一步强化养老兜底保障,对失能失智及80周岁以上符合条件的困难老年人实行“单人入保”,将1418名老年人纳入城乡最低生活保障,518名困难老年人纳入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对突发困难的老年人实施临时救助,发放救助金405.1682万元,惠及2826名老年人。实现高龄、失能老年人补贴全覆盖,推动政府购买农村留守老人关爱服务。此外,为全县65周岁及以上老年人购买意外保险,累计赔付335.66万元,有效减轻涉老家庭发生意外的负担。

养老服务供给不断加强。全县新增各类养老服务机构和设施325个,可提供床位3114张,床位数是2012年的近8倍,覆盖全县所有的城乡社区,实现老有所养。盘活用好乡镇敬老院,全县10家敬老院采取“公建民营”方式开展专业化服务。全面深化养老服务“放管服”改革,出台了土地供给、税收优惠、财政补贴等一系列优惠扶持政策,群团组织和公益团队养老服务参与率明显提高,开放化、多层次、多样化养老服务市场供给格局逐渐形成。

居家养老服务发展迅速。闽清县共有社区养老服务机构和设施308个,占全县养老服务机构和设施总数的94.77%。引入专业机构,通过政府购买服务,为“6+1”类困难老年人提供居家养老上门服务,开展困难残疾人家庭照护第三方服务、“金厝边”邻里互助为老志愿服务试点等,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更加专业化,补齐养老服务短板。同时,积极探索构建居家养老“15分钟服务圈”,建成长者食堂11个、老年人助餐点27个,签约家庭养老床位123张,实施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698户等。随着这些群众身边的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实招”“新招”不断落地,居家“养老”逐步迈向居家“享老”。

养老服务质量不断提升。持续开展养老院服务质量建设专项提升行动,实施特困人员供养服务机构改造提升工程、民办养老机构消防安全达标等一系列重点项目,全县现有14家养老机构均在县民政局登记备案,养老服务质量显著提升。打造智慧养老体系,建成闽清县智慧养老服务信息平台,进一步强化养老服务场所质量监督、安全生产监管、养老信息资料采集,实现服务监管“一网覆盖”。养老护理从业人员职业技能水平、持证上岗比例不断提高,每万名老年人拥有养老护理人员数从2012年的3人提高到70人,为养老服务业健康发展提供有力人才支撑。

十年跨越发展,养老事业硕果累累。站在新的起点上,闽清县民政部门表示,将坚决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三大三强”决策部署,持续推动全县养老福利事业健康有序发展,以四个方面为抓手,在造福“老有所养”新征程上不断谱写新篇章。

一是政府全面兜底保障。坚持“政策引导、政府扶持、社会兴办、市场推动”的原则,积极兴办养老服务机构,大力发展居家养老服务建设,加快示范性公办养老服务设施建设,确保养老服务设施建设有效满足需求,实现社区养老“一站式综合服务”。

二是健全养老服务体系。坚持居家养老为主、机构为辅,不断健全完善居家养老服务领域“规划、规则、规范”,完善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供给体系,促进养老服务整体提质增效。

三是深化养老服务宣传。广泛宣传养老服务政策、养老服务先进典型事迹和品牌,大力弘扬敬老、养老、爱老、助老、孝老的传统美德,倡导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养老服务业发展的浓厚氛围。

四是激发养老产业活力。充分发挥闽清县“名山、碧水、温泉、古民居”等旅游资源优势,加快养老与房地产、医疗、保险、旅游等融合步伐,引入社会力量开发养老服务市场,探索发展候鸟式养老、旅居养老、健康医疗养老、农家养老等健康养老新兴业态,以新模式开展新服务。

(责编:易雪妍、张子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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