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获评“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 累计806项食品安全指标严于国标
人民网厦门11月7日电 (张萌)近日,国务院食品安全办印发《关于命名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的通知》,按照《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评价与管理办法》,经城市自评、省级初评、国家验收和社会公示,并报请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批准,厦门市被正式命名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成为此次29个获此殊荣的城市(区)之一。
据悉,“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这一称号,是城市文明程度、民生关怀和经济实力的重要标志,也是城市食品安全治理水平的最高荣誉。2015年9月,国务院食安委将厦门列为第二批创建试点城市,当年10月,厦门市立即部署启动创城工作,并将其列为“一把手”主抓的民心工程、民生工程。创城以来,按照“四个最严”要求,该市全面落实党政同责,实施食品安全战略,探索食品安全治理的新制度、新方法,全面提升城市食品安全保障水平,本次得以成功进入城市食品安全治理水平“第一方阵”。

厦门某商超内的“鹭品”专区。厦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供图
“社会认可、群众满意”是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的根本标准。厦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人员介绍,厦门市在创建过程中,始终从群众最关注、最急需解决的热点、难点问题入手,潜心打好服务民生“一张牌”。厦门市食安委牵头组织开展创建活动,各食安委成员单位、有关部门积极投入,倾力倾智,社会各界和广大市民广泛参与,形成食品安全“人人关心、人人参与、人人享有”的强大合力和浓厚氛围,圆满完成了36类79项创建指标。
期间,厦门市明确将供厦食品安全标准体系建设工程列为食品安全十四大重点工程的首要工程,以高标准引领,为市民提供更安全、更优质的食品——对标港台以及欧盟、日本、新加坡等标准,以米、面、肉、食用油等关系民生的大宗食品为重点,制订高于国家标准的供厦食品安全标准。

厦门市市场监管部门围绕“小饭桌”的经营场所、设备设施、人员管理、食品留样等方面进行检查督导。厦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供图
截至目前,该市已发布52个供厦标准,累计806项指标严于国标,农村集体聚餐管理导则、现制现售饮料卫生规范、分餐规范等均为福建省首创,平均每个农产品标准有30项安全指标严于国标,并达到“国内领先、国际一流”水准。同时,全市已有35家企业312种产品通过“鹭品”评定,米、面、油、肉、蛋、水产品等与市民膳食关系密切的占比超过80%。当前,“鹭品”不仅进入各大商超,还逐步进入学校食堂、中央厨房等重点单位,成为大宗食材采购的品质之选。
值得关注的是,早在2005年,厦门市就率先全国开展食品安全追溯体系建设,建成了全市统一的食品安全信息追溯统一平台——“一品一码”追溯系统。目前,该系统已将10.81万余家经营主体的55.49万种食品纳入管理,生产经营者累计备案台账超过4.3亿笔,追溯覆盖面超过90%,预包装食品追溯数据量居福建省首位,2021年底顺利入选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十大“智慧监管”举措。
与此同时,该市还以“一品一码”应用为基础,率先全国实行进口冷链食品“一口申报、一码通行、一网追溯”制度,率先全省建立进口冷链食品集中监管仓,实行批批检测、件件消毒,最大限度阻断疫情“由物传人”风险。

2022年厦门市食品安全宣传周主题活动现场。厦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供图
在一系列行之有效的举措推动下,厦门市在国务院食安办对第二批创建城市中期评估中,群众食品安全满意度位列15个城市第一;多次在国务院食安办创城工作会议上作典型经验交流;追溯监管获国家市场监管总局智慧监管十大举措;“食安斗阵行”“小饭桌”综合治理、农村集体聚餐多元治理、“食安卫士”品牌连续四年入选全国市场监管领域社会共治优秀案例;连续七年在省食安委对各设区市食品安全年度考核综合排名均位列第一或A级;全国36个中心城市首次“菜篮子”市长负责制考核位列第一。
据介绍,当前,厦门市正在全力推进供厦食品标准体系建设,引领供给品质提升;加快探索对网络订餐、网络生鲜配送、预制菜等新业态的新监管模式,强化食品安全源头治理,加大监管创新力度,进一步发挥信息化等新技术在监管工作中的支撑作用,在食品安全现代化治理方面继续迈进。
厦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作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未来更高的目标是:全面巩固提升创建成果,建立科学有力的长效机制,让每个人都能参与其中,将食品安全保障融入厦门这座城市的基因,成为厦门独有的标签,让群众买得放心、吃得放心,让食品安全聚民心、暖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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