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岩市在福建省率先取消人工林主伐年龄限制 林农砍树可以“自己看着办”
“年年盼着能砍树,今天终于等到了,高兴!”近日,武平县桃溪镇田雁村林农钟定有在该镇林业站申领到林木采伐许可证后,脸上笑开了花——他家种植多年的20亩杉木,直径都达20厘米以上,前几年就想砍下来卖,但因未到主伐年龄而办不到采伐许可证,只能望“树”兴叹。现在政府放宽采伐限制,对未到主伐年龄的树木也允许砍伐,钟定有终于如愿。
就在不久前,福建省林业局对龙岩创新林木采伐制度方案作出批复,同意龙岩市探索取消人工商品林主伐年龄限制。这就意味着,林权所有者可以自主确定林木采伐类型和主伐年龄,拥有更多经营自主权。也就是说,龙岩市林农砍树可以“自己看着办”了。钟定有成为新政实施后全市首位获益的林农。
据悉,龙岩市现有集体和个人人工商品林460万亩。此前根据福建省森林采伐管理制度,林木采伐年龄严格受限,如人工杉木、马尾松的主伐年龄要求分别为26年、31年。此外,办理采伐许可证之前还要聘请专业人员进行伐区调查设计,林农需承担较高的时间和经济成本。由于林木经营周期长,投资变现慢,林农营造林木的积极性受挫,一些地方甚至出现盗、滥伐林木的现象,林木采伐制度改革呼声强烈。
“在严格保护的前提下,适度放宽林木采伐限制,赋予林农更多经营自主权与财产处置权,是深化林改的题中应有之义。”龙岩市林业局局长张田华介绍,今年龙岩市大力创新林木采伐管理制度,探索取消人工商品林主伐年龄限制,并将采伐许可证办理权限下放至乡镇,得到国家林草局和省林业局的大力支持。
改革后,龙岩市林农申请采伐人工商品林,无需再提交伐区调查设计材料,只要向林业部门签署《告知承诺书》,明确采伐地点、树种、数量、方式等信息,就能直接办理采伐许可证,林农因此可节省大量调查设计时间和中介费用。另外,龙岩市要求林农采伐后及时更新造林,并严格执行限额采伐政策,确保全市森林资源平稳不降。
交还采伐处置权,无疑为林农打了一针“强心剂”。“有的林木种了几年长不好,以前想砍掉换种其他树却不行,很头疼。现在可以自由支配,太好了!”得知改革消息后,上杭县白砂镇岭背村林农刘树洪信心倍增,决定加大林业投资力度。
“龙岩在全省率先取消人工商品林主伐年龄限制,是我省深化林改的重要探索。”福建省林业局资源处相关负责人表示,改革后林农可自主决定林木采伐年龄,及时变现林木价值,充分保障收益权,有利于调动社会资本投资发展林业的积极性,进一步解决“树要怎么砍”和“钱从哪里来”的难题,助力高质量生态工程建设。(林阿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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