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首例!异地检法联动共推行政争议诉源治理

为进一步加强行政争议诉源治理,凝聚行政审判和行政检察衔接工作合力,助推法治政府建设,共促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近日,福建省闽侯县人民检察院与福州市仓山区人民法院联合开展行政争议诉源治理司法联动机制会签仪式暨第一次联席会议。据悉,这是福建省首例行政争议管辖法院与行政机关所在地检察院的协作联动。
据了解,自闽侯县、福州高新区行政诉讼案件由仓山区人民法院集中管辖以来,法检两家以息诉罢访、案结事了为目标,在行政争议诉源治理方面作出了许多有益探索。为更有效推进诉源治理工作,闽侯县人民检察院与仓山区人民法院决定联手打造行政争议多元解纷“共同体”,整合行政审判与行政检察监督力量,合力推动诉源治理各阶段工作的有效衔接,将行政争议高效、高质地化解在诉前、诉中阶段,构建社会化、法治化、智能化、专业化的诉源治理新格局。
闽侯县人民检察院与仓山区人民法院共同签署《实施意见(试行)》。罗曼摄
会上,闽侯县人民检察院与仓山区人民法院共同签署了《仓山区人民法院 闽侯县人民检察院 行政争议诉源治理司法联动实施意见(试行)》(简称《实施意见(试行)》)。《实施意见(试行)》明确了两院联动化解行政争议的具体措施,主要通过联席会议与常态通报的方式,互相传递符合条件的诉讼案件线索与检察监督信息,明确双方在重大案件处理、敏感问题决策、信息宣传互通、智能平台共享等方面加强合作,共促市域社会治理再上新台阶。双方还就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工作与诉源治理、建立衔接机制、建立信息宣传互通机制等方面共同会商、形成共识,就下一步行政案件协作办理进行了深入研讨,真正实现了跨区域依法行政法治保障的司法联动。
闽侯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代检察长游素华说,此次联动聚焦推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促进案结事了政和的核心目标,畅通沟通协作渠道,实现信息互通互享,力促行政争议从终端裁决向源头防控延伸,最大限度减少当事人诉累,对协同推进基层治理现代化具有重要意义。要以此次机制会签为契机,推动制度化、定期化的长期联动机制落地落实,合力为行政案件当事人提供源头上、分阶段解决纠纷的机制和途径,为法治政府建设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
仓山区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李瑞钦表示,行政争议诉源治理司法联动机制的建立,既是“抓前端、治未病”的贯彻落实,也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生动实践。要以此项联动机制为前沿阵地,坚持能动司法,凝聚司法力量,强化品牌引领,形成模式效应,主动融入发展中心大局工作,促进行政机关提升依法行政水平和执法公信力,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多更好更优质的法治服务,为中国式现代化法治道路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下一步,仓山区人民法院与闽侯县人民检察院将充分发挥好联动平台的前沿阵地作用,进一步强化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理念,主动融入工作大局,坚持依法能动履职,促进行政机关提升依法行政水平和执法公信力,努力提升人民群众在行政案件中的获得感、满意度,为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福州和法治福州贡献力量。(刘昌群 郭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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