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期临近再加刑 泉州市洛江区检察院办理一起破坏监管秩序罪
2023年09月04日09:21 |

近日,泉州市洛江区人民检察院办理的该院首起破坏监管秩序罪案件在洛江监狱狱内法庭开庭审理,并当庭宣判,判处被告人刘某有期徒刑六个月。本该十余天刑满释放的刘某,因为本次犯罪延长刑期。
据了解,该案由洛江监狱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经审查,被告人刘某因聚众斗殴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于2021年8月入监,在服刑期间仍多次与人打架、殴打他人,甚至在监狱下发《狱内再犯罪书面告诫书》后,仍漠视法纪,严重破坏监管秩序,应当以破坏监管秩序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庭审中,公诉人紧紧围绕指控的犯罪事实进行举证质证,就事实认定、证据采信、定罪量刑等发表公诉意见,同时深刻指出本案应吸取的教训。经庭审,被告人当庭认罪认罚,对指控的事实、罪名及量刑建议均无异议。
为做好罪犯普法教育工作,洛江区人民检察院联合洛江监狱组织64名罪犯代表旁听庭审。
洛江区人民检察院把庭审现场当成警示教育的“活教材”,以案说法,促使罪犯遵纪守法、服从监管,取得“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良好法律效果。
(责编:江苇杭、刘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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