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笃行深耕护木兰  莆田涵江区唱好“四重奏”做好水域治理防护工作

2023年09月15日14: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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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市涵江区拥有海岸线27.64公里,境内三溪交汇,木兰溪、延寿溪、萩芦溪均在此入海,干流总长65.8公里,流经14个镇182个建制村。近年来,莆田市公安局涵江分局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立足公安职责、强化使命担当,落实综合施策,勇于探索创新,从河湖警长工作机制,到守护“木兰溪”生态司法协作机制的建立,充分利用山海相望的独特优势,探索出守护绿水青山碧海的“涵江模式”,助推辖区水生态、水环境持续改善,真正实现山河净、湖海清、岸线稳、生态美,积极为实现一河清水绵延后世、惠泽人民贡献力量。

科学谋划,在统筹中“凝心”

莆田市涵江区副区长、 莆田市公安局涵江分局

莆田市涵江区副区长、莆田市公安局涵江分局局长黄德新到三江口的木兰溪入海口处检查指导工作。莆田市公安局涵江分局供图

高点定位、建强组织。明确河湖警长工作为一把手工程。按照“策应河(湖)长、属地管辖、分段设立、逐级负责”的原则,建立由分管局领导担任区流域警长,河流所经地派出所所长任河(湖)警段长,社区民警任河(湖)警员的三级组织架构。成立河湖警长工作办公室,挂靠莆田市公安局涵江分局治安大队,全区12家派出所设立河(湖)警段长12名、河(湖)段警员37名,实现河湖分级分段管护治理全覆盖。

明确职责、全力推动。充分发挥河湖警长职能,把加强木兰溪流域保护纳入全区公安工作重点内容,制定《莆田市涵江区全面推行河湖警长制工作实施方案》等文件,成立全区河道警长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专题会议,深化实地调研,明确工作方向,细化责任分工。依托治海森大队组建河湖警长制工作专班,下设协调保障、执法打击、综合整治、舆论宣传四个工作组,定人、定岗、定责。在河道显著位置安装河(湖)警长制公示牌37块,公示河长、警长信息和管辖河段、职责任务,接受评议监督,提供救助服务。

完善机制、协商联动。主动对接区政府办、河长办、水利、检法、生态环境、住建、城管等职能部门和各镇街,完善情报互通、联席会商、联合巡查、案件移交机制,构建矛盾纠纷联调、涉稳因素联处、治安隐患联防、水生态环境联治的防管控“一体化”格局。健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规范涉水违法犯罪认定和法律法规适用标准。履职以来,分局牵头召开联席会议6次,开展联合执法8次,现场查纠违规违法行为4次,联合整改安全隐患12处。

精准施策,在联动中“聚力”

河警长、警务助理、志愿者落实巡河机制。

河警长、警务助理、志愿者落实巡河机制。莆田市公安局涵江分局供图

推动“网格+警格”融合。将管辖河道划分成37块网格,采集船舶信息173条,船民信息217条,涉水单位信息32条,辖区水域基础要素全面见底。吸收215名网格员、30名平安义工、治安志愿者、热心群众参与,延伸情报信息触角,以小网格编织大平安。在河湖警段员的指挥带领下,各网格累计收集有价值情报线索4条,协助破案3起,发现整改安全隐患20处。

构建“人巡+机巡”护河。落实警段员、警务助理、网格员每日巡河机制,会同海事、海警、自然资源、水利、环保等部门定期开展联合海巡,依托警用无人机,定期对木兰溪全流域开展巡航监测,分局“情指行”一体化实战中心及各派出所综合指挥室依托全区电子监控实时开展视频巡查,有效建立“人巡+机巡+船巡+视频巡”四维一体河湖巡逻机制。

建立“日常+专项”行动。坚持日常管理与专项行动相结合,全面普查与重点检查相结合,深入巡查调研、发挥打击职能。日常中,协助河湖长履行职责,全面开展“六清”行动,做好不稳定信息的收集、掌握,完善应急预案,及时应对涉水突发事件,广泛开展宣传工作,切实维护河湖的治安秩序。专项中,紧密结合木兰溪专项整治行动、昆仑行动(食药环领域专项整治工作)、绿盾行动(打击破坏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违法犯罪专项行动)、打击涉海违法专项、清港清湾、伏季休渔、水环境专项执法行动等任务,严打非法采砂、非法捕捞、乱排、乱占、乱采、乱建“四乱”、成品油走私等涉河海违法犯罪行为。去年以来,共办理涉水刑事案件19起,抓获嫌疑人23人。共完成木兰溪流域内水产养殖整治20场,组织清理木兰溪流域禁用渔具152套,共清理木兰溪入海口三江口段非法堆砂场面积4.10公顷,有效净化木兰溪流域自然环境及治安环境。

靶向发力,在创新中“笃行”

涵江法院联合涵江检察院、涵江公安分局、涵江区自然资源局等部门对涉林生态案件补植复绿现场踏勘.jpg

涵江区法院、检察院、公安局、自然资源局等部门联合对涉林生态案件补植复绿现场踏勘。莆田市公安局涵江分局供图

创新“司法+执法”形式。以提升部门合力为总基调,莆田市公安局涵江分局联合区人民法院、区人民检察院、莆田海警局涵江工作站、区自然资源局和区三江口海事处建立全区“守护木兰溪”生态司法协作机制,实现“协同预防、快查快办”,确保一旦掌握可靠线索,兄弟部门间秒级响应,互相配合,实现一处发案、多方联动的良好格局。

深化司法衔接。依托法院、检察院服务保障河长制工作站和河道警长,深化公检法共同参与河长制、林长制工作,成立木兰溪流域打击整治小组,发挥“生态检察+公益诉讼”叠加职能,大力推动生态环境审判,全面推行“快速立案、快速审查、快速审判”涉生态资源违法犯罪案件“刑事速裁”,力争实现“木兰溪流域治理+两岸生态修复”目标,共绘木兰溪流域司法保护“同心圆”。协议签订以来,破获涉生态环境资源违法犯罪案件12起,“刑事速裁”4件,办理环境领域公益诉讼12件,批捕破坏生态环境资源犯罪2人,严守生态保护红线。

探索生态修复。秉承“绿色原则”,落实生态环境损害的惩罚性赔偿制度,公检法、海警等部门主动研讨协商,通过增殖放流、补植复绿、缴纳修复费用等生态修复方式与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相结合等方式,实现惩治犯罪和修复生态双赢,提升河湖治理保护能力。共开展增殖放流24万尾,督促开展补植复绿217亩。截至2023年5月,该区生态修复金账户累计收取生态修复金281.2857万元,恢复受损生态环境,全面保护木兰溪流域最美底色。

提效赋能,在服务中“深耕”

河警长成功调处涉水矛盾纠纷。

河警长成功调处涉水矛盾纠纷。莆田市公安局涵江分局供图

护航重点项目建设。以“幸福河建设示范化”为抓手,统筹对蓝色海湾整治行动项目(涵江区段)的全流程管理,协调解决项目征迁纠纷等难点问题,落实生产安全监管、保护性施工等措施,服务木兰溪入海口生态修复和保护工程,改善木兰溪水域环境质量和生态环境,着力提升群众幸福指数。

深入开展矛盾调处。结合“千长挂千所、万警进万村”活动,广泛搜集社情民意,全面摸清治水工作推进中的不安定因素,及时掌握苗头性、动态性信息,联合属地党委政府、水利、自然资源、住建等部门健全多元调解,做好政策宣传和群众思想引导,及时化解不稳定因素。共化解矛盾纠纷12起。

丰富宣讲释法方式。线下,设立“古荔古厝”生态司法保护示范基地、蓝色海湾木兰溪流域(暨入海口)生态司法保护实践基地,建立森林警察林,依托蓝色海湾项目天然的宣传阵地,组建“护鸟义警队”,丰富可听可视可触实地实践体验。线上,自制宣传短片、图文推文,通过微信群、公众号等社交网络平台向群众推送,延伸宣传触角,全面提高辖区群众保护“母亲河”意识。

(责编:江苇杭、刘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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